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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工作“结合实际确定职责”的规范内涵与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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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立巡察制度是全面从严治党下沉至基层的必然要求。鉴于基层政治生态的多样性与复杂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赋予了相关主体一定的裁量权,使其可以“结合实际”确定巡察工作职责,以提高巡察监督效能。但是,“结合实际确定”巡察机构职责的裁量权并非毫无边界,应当由市级党委参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巡察机构职责予以细化规定,以使巡察机构职责与巡视机构职责具有同构性,进而有利于巡视巡察一体化推进。“结合实际确定”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党组织类型、群众反映问题、审计监督获得的线索等,确定的重点内容有巡察内容与巡察方式等。依据体系解释,巡察机构职责不得违背党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不得违背巡察“政治监督”的定位,不得违背巡察权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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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 2024-09-14 15:48:21 PSSXiv:202409.01090V1 下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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