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技术的应用对职务犯罪调查方式产生了巨大影响,表现为线索发现由被动回应转向主动检校,管辖结构由科层结构转向扁平结构,取证路径由人证依赖转向算法依赖,取证方式由空间压迫转向数据压迫。数字化转型导致职务犯罪调查程序的“权力一权利”结构面临失衡风险,表现为权利保障的重心偏离、虚化以及监察调查权力的隐性扩张与控制乏力。从指导思想上,需要将数字权力控制理念融入程序法定原则,将合理隐私期待理念切入权利保障原则,将程序效能平衡理念嵌入调查效率原则。从应对策略上,应当以多元化权利保障与规范化数字调查为导向,将人权保障重心转向隐私安全保护,探索以数据知情权为核心的隐私与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建立申诉救济机制,并统筹数据平台建设,优化管辖衔接,强化权力运行的过程控制,构建算法正当性的释明与监督机制。
[V1] | 2024-09-30 11:13:06 | PSSXiv:202410.00076V1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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