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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防、官工与地方财政治理:清代襄阳老龙石堤的修防经费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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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代老龙石堤系襄阳藩屏、全郡保障,为唯一卫城官工,最为紧要。雍乾时期,襄阳老龙堤工的修防经费由襄阳府库定款岁修银与筹备生息银直拨。嘉道时期,老龙石堤大工频繁,加之白莲教起义后府库筹备银减半且逐渐透支,因而借用湖北藩库各款和筹拨藩库商捐堤河发商生息银。咸丰二年(1852)太平军兴,湖北办理团练提用考龙提士修费本息银各款,岁修银改由湖北藩库拨解。同光时期藩库堤工岁修定款支用殆尽,老龙堤工修防由藩库厘金支付,或不敷由外销款办理。有清一代,襄阳老龙石堤修防经费自始至终系地方财政,不同阶段分由定款、筹款、借款组成,三款各尽其用,而筹款发商生息银、厘金至关重要。至此,清中央政府选择放弃干预各省官工水利事业的政策,而由湖北地方政府主导汉江官工江防事业的建设与财政运作水利经费的支出,并使官工江防行之有效,呈现出地方政府的财政治理机制与能力富有弹性、卓有成效,此为各省官工水利治理的常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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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 2024-10-25 23:26:38 PSSXiv:202411.00302V1 下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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