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哲学语境中,“感”一般指事物之间因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反应,同时它也常被作为“感应”“感通”等词的简称。但张载的“感”有其独立的内涵,不完全等同于“感应”“感通”等复合词的含义,以往的研究大多未能充分注意到这一点,因而缺乏对张载之“感”的本意的揭示。郑宗义所归纳的张载之“感”的“六义”,虽比较全面,但也未能详尽揭示“感”自身的内涵,以及“感”与其它相关合成词之间的区别。张载之“感”有“合”“一”“交”“动”等四种内涵,它们是“感”的作用过程的不同方面,而且这几个内涵之间还有一定的逻辑关系,它们共同揭示了张载“感”论的丰富与深刻。
| [V3] | 2026-02-08 17:21:08 | PSSXiv:202412.01334v3 查看此版本 | 下载全文 |
| [V2] | 2026-02-01 20:28:10 | PSSXiv:202412.01334v2 查看此版本 | 下载全文 |
| [V1] | 2024-12-26 20:56:44 | PSSXiv:202412.01334V1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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