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信息资源管理 >> 情报学 提交时间: 2024-12-12
摘要:本文旨在梳理国内外近五年关于元宇宙的研究现状,为相关学者提供参考。本文使用CNKI和WOS文献数据库搜集了2018-2022年的相关文献,并采用CiteSpace软件对其进行可视化,依据可视化图谱对该研究领域的热点问题及重点内容进行挖掘分析。研究表明学者、机构都有较强的合作性,同时研究热点主要集中在概念、技术、应用三个方面。虽然学者们对于该领域展开了不同维度的研究,但整体上还是缺乏更为细致的研究。未来,元宇宙研究应更加注重技术创新、多元应用等问题。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分类: 公共管理学 >> 行政管理 提交时间: 2024-12-12
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的公共法律服务成果斐然。实践经验催促着理论的提炼与更新,直面公共法律服务的未来发展路径。通过公共服务的理论审视当下,公共法律服务依旧面临着正当性根基、分布不均衡和服务体系不灵活的公共问题。这要求未来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大公民参与的支持力度,以夯实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基础;平衡企业家精神与服务公共性的关系,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均衡发展能力;调整政府、决策者和法律职业者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职责,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的科学化与人文化建设,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的温情服务水平。
分类: 法学 >> 经济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2-11 合作期刊: 《财经法学》
摘要:哄抬价格行为的认定标准在我国经历了从信息干扰型到囤积居奇型,再到显著涨价型的规范嬗变;实践中则表现出重政策应急、轻常态治理,以及重稳价、轻保供的执法规律。对哄抬价格的规制已异化为严格禁止涨价的政策工具,这涉嫌滥用行政权力和扰乱市场价格规律。应对涨价情势进行类型化判断,以此实现哄抬价格规制定位的重塑:常态情势下的涨价是供求规律的自然反应,对其规制应主要诉诸竞争法与消费者保护法;非常态情势下的涨价可诉诸价格法予以规制,但也要为正当范围内的适度涨价构筑“安全港”。我国哄抬价格行为的认定标准应进行如下改进:一是要以非常时期为情势要件,豁免常态情形下的哄抬价格认定;二是要以民生物资为对象要件,豁免对一般商品的认定;三是要以不正当诱导涨价或无理由过度涨价为尺度要件,避免哄抬价格执法干预过度。
分类: 法学 >> 民商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2-11 合作期刊: 《财经法学》
摘要:数据驱动型并购不仅会产生规模经济效应,也会增强市场集中度,易于发生单边效应,产生排除和限制竞争的影响,从而引发并购的反垄断审查。并购的竞争影响分析是作出垄断与非垄断区分的重要依据。数据驱动型并购主要是为了争夺个人信息及其生成的数据资源,反垄断审查应当重点对个人信息竞争影响进行评估。然而,数据驱动型并购对个人信息竞争的影响主要发生在非价格方面,目前反垄断执法机构还没有建立成熟的竞争影响评估方法。从市场竞争、消费者福利和创新的角度来看,数据驱动型并购导致的个人信息竞争损害都与个人信息保护有关。因而,数据驱动型并购的反垄断审查应当构建以个人信息保护为核心的非价格竞争损害理论,从个人信息保护水平、个人信息保护模式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创新性三个维度进行评估。如果并购会导致个人信息保护水平降低,则表明市场中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竞争减少,市场竞争受到损害。如果并购会导致多种不同的个人信息保护模式变少或差异性变小,造成消费者的选择受限,则表明并购将减损消费者福利。如果并购会导致提供创新型个人信息保护的数字平台企业减少,使个人信息保护中的创新性经营策略消失,那么并购将导致创新损害。
分类: 法学 >> 经济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2-11 合作期刊: 《财经法学》
摘要:随着数字市场经济规模扩张和市场集中度提升,差别定价、自我优待、搭售、排他性交易、扼杀式并购等垄断弊害开始凸显,强化反垄断的社会呼声渐起。为了有效回应数字市场的反垄断规制需求,我国反垄断法实施政策目标经历了从“包容审慎监管”到“强监管”再到“常态化监管”的演变。但是,过于频繁的政策目标调整,不利于市场主体形成稳定的行为预期;规制不足或者规制过度,都会减损规制的应有效果。如何在提升法律实施对经济变化的回应性的同时,避免不当实施对市场机制和经济活力的侵害,是当下反垄断法实施政策目标优化和制度建设过程中需要思考的关键问题。
分类: 法学 >> 经济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2-11 合作期刊: 《财经法学》
摘要:随着科技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劳动,世界从标准就业为主趋向劳动形态多样化的格局。标准就业是传统劳动法保护的起点,主要指具有从属性和持续性特征的全日制劳动合同用工。在劳动形态多样化趋势下,具有不稳定性、弱从属性和去中心化的非标准就业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对传统劳动法形成了强力冲击,这一冲击表现为劳动法的适用困局、劳动者劳动权益受损及用工关系调整机制滞后等。为应对劳动形态多样化的挑战,劳动法亟须进行范式革新,这需要劳动法在方法论上综合运用逻辑演绎和实用主义的思维工具,在用工关系治理机制上强化劳动立法和劳动司法的协作,并注重国家干预和社会协商的配合,在治理目标上同步推进基本劳动权益保护和生产效率解放。
分类: 法学 >> 经济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2-11 合作期刊: 《财经法学》
摘要:我国 《劳动法》颁布后的30年是伴随着劳动制度市场化改革的劳动法体系化的30年。比较《劳动法》与其后续劳动立法的内容可知,《劳动法》在固定改革方向、确立价值取向、展示制度框架上为劳动法体系化奠定了基础,也在劳动法体系化中显露出保护范围偏窄、劳动关系类型化不够、保护手段配置分层化欠缺等不足。为进一步彰显《劳动法》对劳动法体系化尤其是走向法典化的意义,应当以《劳动法》修改来统领单行劳动法律制定和修改,并在修改中提升法律位阶、完善分则体系、调整内容范式,着力于保护范围适度扩宽与保护手段分层配置相匹配以及劳动者保护的跨业态安排。
分类: 法学 >> 经济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2-11 合作期刊: 《财经法学》
摘要:“后金融危机”时代金融发展对中国强化金融法治保障、重塑金融法治能力、创新金融法治体系、提升国际金融法治地位提出了新要求。习近平金融法治观从 “金融三论”的基本立场出发,通过金融安全观、治理统筹观、金融系统观体系化回应了新时代金融法治发展新要求。金融安全观夯实金融法治逻辑起点,治理统筹观构建金融法治逻辑主线,金融系统观引领金融法治体系完善。习近平金融法治观以其国家战略的高度、法治理论的深度、金融普惠与金融开放的广度,全面丰富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经济思想,彰显了党领导人民探索建设金融强国的法治经验与中国智慧。
分类: 公共管理学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提交时间: 2024-12-11 合作期刊: 《现代经济探讨》
摘要:基于社会政策视域构建“新质生产力一情境十机制一要素组合→健康福社”分析框架并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多个试点城市在不同情境下涌现出签约服务和独立服务两种模式,并对应不同工作“机制”。签约服务模式在健康福祉改进方面拥有更多的可能方案,但签约服务模式的良好运行不仅依赖“情境”中规范和功能维度的一致性提升,也需要对跨部门组织整合、学科间专业整合和临床间服务整合的工作“机制”予以调整。新质生产力所包含的科技创新和技术革新将赋能居家养老医养结合领域的“情境”与“机制”,从而实现要素组合优化和银龄老人健康福社改进。
分类: 哲学 >> 中国哲学 提交时间: 2024-12-11 合作期刊: 《河北学刊》
摘要:所谓“自生”,是指万物的发生源于自身本有的根据,这种本有的根据主宰万物的化生成功与否、化生的种类、化生的品质、化生的过程、化生的成果等。质言之,“自生”是生生过程中所有问题的最终决定者,是权利与责任的统一。考之中国古代儒学文献,“自生”是孕育在儒学思想中的一个基本理念,这一理念一直隐藏于天地、太极、气、心、道、理等范畴背后,以致问起儒家哲学的本根范畴,人们很少会想起沉默低调的“自生”理念。事实上,无论天地生物、太极生物、心生物,抑或阴阳生物、种子生物,由于“天地”是阴阳或空间,由于“太极”即阴阳,由于“心”是气之灵觉,而阴阳是气,由于“种子”的源头是“性”,因此,天地生物,太极生物,心生物,阴阳生物,种子生物,皆终归“性”生物,此即荀子所言“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性”是万物之所以然者,也就是人与物成为自己的根据,所以生生者自生。这样,“自生”理念蕴含了天地、太极、心、阴阳、种子等范畴所具有的智慧和希望,走向前台,担负起为儒学披荆斩棘、开辟道路的使命。“自生”不仅能凝集儒家所有的思想精粹,而且能疏通儒家所有的义理脉络;不仅能清除儒家思想中的糟粕与污垢,而且能再生多姿多彩的儒学理念;不仅能助力儒家思想的转化,而且能推动儒家思想的发展。因此,“自生”理念,就源而言有其本,就流而言有其用,在当今急需建构中国自主哲学知识体系的特殊情势下,开掘“自生”理念独特且丰富的内涵,以建构儒家生生哲学,或许是一个值得期待的选项。
分类: 工商管理学 >> 会计学 提交时间: 2024-12-11 合作期刊: 《审计研究》
摘要: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理论品格,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在党的创新理论探索实践中,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进程中,人民性立场一以贯之,彰显出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政党的纯正底色。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事业是党的事业的一部分,党的本质属性从根本上决定了审计工作的人民性特质。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立场为理论基础,阐释审计工作人民性特质的底层逻辑。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解析确保审计工作人民性特质的机制保障。最后,从实践角度构建了通过推进社保审计高质量发展进而更好践行审计工作人民性特质的作用路径。
分类: 工商管理学 >> 会计学 提交时间: 2024-12-11 合作期刊: 《审计研究》
摘要:推进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贯通协同,是落实党中央“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要求的生动实践,既是党的自我革命的内在要求,也是提升监督治理效能的重要保障。本文结合近几年云南省推进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贯通协同工作的实践探索,在系统梳理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贯通协同机制、找准审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定位、强化上级审计委员会对下级审计委员会的领导指导、提升审计人员综合素质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贯通协同的路径,以期为进一步做好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提供启示。
分类: 工商管理学 >> 会计学 提交时间: 2024-12-11 合作期刊: 《审计研究》
摘要: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上,应进一步增强审计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的主动性与契合性,这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事业发展的经验总结,也是审计机关自觉担当作为、发挥自身独特作用的必然要求。增强主动性应提升政治站位,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坚持走研究型审计之路。增强契合性要提升判断力,精准谋划审计项目;提升建设性,从推动完善宏观治理的角度发现问题、揭示风险。当前,审计机关应处理好几个关系:全面覆盖与突出重点的关系、直接与间接的关系、当下与未来的关系、客观事实与专业判断的关系。在此基础上,从强化政治引领、突出审计重点、优化审计管理、提升成果层次四个方面提出进一步增强审计服务党和国家大局主动性、契合性的实践路径。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12-11 合作期刊: 《河北法学》
摘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保障与法治轨道问题,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体系、国家安全等方面改革进行专门部署,同时,在其他改革任务中也相应提出法治建设方面的一系列任务举措。要围绕深刻理解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意义,用好改革开放的法宝,突出制度建设的主线,锚定“七个聚焦”的改革方向,落实“六个坚持”的改革原则,统筹“五个注重”的内容要求。要围绕扎实推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改革任务,落实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改革要求,加强涉外法治建设。要围绕进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轨道,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政治制度,制定出台一批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的法律法规,推进各领域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要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
分类: 法学 >> 刑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2-11 合作期刊: 《河北法学》
摘要:赔偿作为酌定量刑情节在诸多文件和司法实践中已获认可,但社会舆论对“花钱买刑”的隐忧及刑法理论对“赔偿减刑”发生逻辑的不同理解,使赔偿与量刑关系问题始终暖昧不清。在责任主义视野下坚持并合主义理念,剖析赔偿与责任刑、预防刑的关系,厘清赔偿的减刑效果主要源于对特殊预防必要性的减弱可谓切中肯綮,而客观危害性降低只能从社会学和政策性角度予以评价,以责任主义把控赔偿影响量刑的维度。以量刑规范化为导向,坚持类型化思维和精确化量化方法,可实现赔偿在不同类型案件和不同要素组合下刑罚减免功能的差异化评价。
分类: 法学 >> 诉讼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2-11 合作期刊: 《河北法学》
摘要: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属性与法律效果,决定了被告在诉讼中提出同时履行抗辩权时的诉讼构造。同时履行抗辩是实体法上的抗辩权,是诉讼上的攻击防御方法,不影响本诉的诉讼标的识别,也不能随诉讼标的转让而让渡给受让人。被告应当对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的法律要件事实承担证明责任。“对方当事人未履行”要件属于消极事实,原告否认的,应当就其已经履行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对待给付判决的既判力客观范围仅覆盖原告主张的给付请求权。但在判决生效后,双方对待给付义务纠纷已经解决,被告基于相同事实和法律理由对相同原告提起给付请求之诉,不具有诉的利益。根据遮断效原理,当事人在前诉中有机会提出同时履行抗辩,非因客观原因没有提出的,事后都不可以再提出。遵循释明的程序法理,只在被告的答辩中包含了同时履行抗辩的意思的前提下,法官才可以进行晓谕,引导当事人围绕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进行辩论,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
分类: 法学 >> 法律史 提交时间: 2024-12-11 合作期刊: 《河北法学》
摘要:清代赎邢长期以来遭受“不公"“异刑”等质疑,主要是由主观臆断和文献错位引发的误解。近年来虽有学者从司法角度论证清代赎刑公正性,但以纳赎为核心的立法研究仍是空白。尽管《大清律例》的纳赎规定极其简单,且准赎与否相当不明,但作为准法律适用的律著《读律佩觿》中的禁赎(“不准纳赎”)条款,为全面展示纳赎的平等适用机制提供了翔实依据。研究发现,纳赎并不存在贫富、特权、满汉异刑设计,反而用十恶不赦、常赦所不原等禁赎条款彰显崇尊、扬善、抑强的特质,这充分体现了儒家家礼法和恤刑思想下的形式与实质平等性。具体表现为,卑幼对尊长、下级对上级、妇女对夫君等有违纲常伦理的犯罪,不论后果是否严重,基本禁用纳赎;凡恶不赎,只要犯罪行为评价为十恶,即使犯罪较轻,依旧不得用赎;纳赎的适用对象多为弱势群体,地方豪强即使财力足够,依旧禁止适用。正确认识纳赎的平等性,不仅有助于重塑中华赎刑的礼法精髓,还能为当前罚金刑立法改革提供参考,甚至能为解决全球罚金刑困境贡献中国智慧。
分类: 法学 >> 刑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2-11 合作期刊: 《河北法学》
摘要:化解轻罪扩张的伴生风险应当激活定罪免刑制度的适用。定罪免刑的基本含义为“犯罪的成立范围与处罚范围相分离”,而这一分离效果的理论根基是“行为规范与裁判规范的分离”。规范分离属于“声音隔离”的一种,部分阻隔裁判规范向国民的公开,使行为规范的规制效果最大化。这一处理的正当性基础在于,裁判规范的阻隔实际上给予规范适用对象更宽厚的优待,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同时,定罪免刑相较于实罪实刑、免罪免刑、缓刑或者其他针对轻罪的宽缓化措施,能够在尽量节省司法资源的前提下,起到对行为人最大的规训作用以及针对真实和潜在被害人的补偿效果。定罪免刑的开启依赖于裁判规范的补足,补足的内容是关于抽象危险犯之危险现实化的内容以及影响对行为人进行特殊预防的因素。对轻罪行为人定罪免刑后可能涉及到行政责任的承担,应构建起专属轻罪的行邢反向衔接制度。
分类: 法学 >> 刑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2-11
摘要:通过SPSS25.0软件对相关刑事裁判文书进行实证研究,可以发现,网络谣言犯罪案件在量刑上呈现出从重处罚的态势且缓刑率相对偏低,不同审级及地区案作的量刑结结果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此类案件的量刑结总体上综合考量了不同种类的量刑情节,点击量(浏览量)并未成为主要量刑情节,“积极退赔退赃或取得被害人谅解”“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以及前科等量情节并未显著影响量结果。为了完善此类犯罪的量制度,应理顺严惩与适度轻刑化之间的关系,适当扩大轻罪案件的缓刑适用率,提升量刑规范化的范围及程度并强化指导性案例的助力作用。
分类: 法学 >> 民商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2-11 合作期刊: 《河北法学》
摘要:我国《民法典》新增设的居住权,虽为自然人通过设立居住权以解决生活居住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其内容多为原则性规定,作为设立居住权时所应遵循的具体规则仍存在不足。如欲使该制度在实践中发挥出应有的功能及价值,就需进一步明确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下民众设立居住权时可选择的具体应用模式,并对设立居住权过程中应遵循的规则予以具体规范。只有如此,民众才能基于自己的需求,遵循居住权设立、生效及一般性禁止等具体规则,从“赠居同一”的扶助性居住权或“售后回居”的商业化居住权中做出取舍,设立对自己最为有利的居住权,以对自己的生活居住利益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