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法学 >> 民商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9-30 合作期刊: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日本《地理标志法》自2015年正式施行,标志着日本地理标志保护进入专门法与商标法混合保护的时代。该法结构合理,确立了生产者利益、产业发展、消费者利益三重保护目的,明确了保护对象的范围。该法主要就地理标志的注册、管理以及不法利用地理标志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范,并在兼顾公益和私益、信息充分公开与交流、平衡与商标法的关系等方面有创新。我国《民法典》已将地理标志单列为知识产权的客体之一,实施该法典,应借鉴日本的经验,整合我国现有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制定我国的《地理标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