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哲学 >> 中国哲学 提交时间: 2024-07-01 合作期刊: 《管子学刊》
摘要: 在表面的异同之下,需要通过基于哲学概念的文本分析才能挖掘经典的思想关联。通过初步考察发现,《管子》不是综合的,而是驳杂的,但“《管子》四篇”是相对内在一致。后者处于儒道法之间,也是内圣外王之学的最早的正面表达之一。以三晋法家为参照进行齐法家研究,有利于把握法家的整体特征,也能凸显齐法家的个性和独特价值,亦利于辨明齐法家和儒家、道家、阴阳家的关系,甚至可以帮助确定齐法家的文献。需要注意的是,揭示齐法家和三晋法家的异同,需以细致的文本对照解读为根据,避免简单地对二者作截然二分的判断。从经济角度考量《管子》的学派归属,其法家属性显然。作为齐法家之代表,《管子》与三晋法家之《韩非子》均包含丰富的术论思想,对其进行比较,既可见它们同为法家的共性,也可揭示先秦法家思想的多样性。这对客观认识和评价法家不无裨益。
分类: 哲学 >> 中国哲学 分类: 法学 >> 法律史 提交时间: 2024-11-06 合作期刊: 《管子学刊》
摘要:与三晋法家相比,齐法家比较开明和温和,原因主要在于齐文化对近邻邹鲁之地儒家文化的接受,这也是作为法家主流的三晋法家在齐地难以施行的主要原因。 但三晋法家在齐地也有一定的影响力,《管子》中法家篇章呈现出来的复杂情况就是证明。 根据三晋法家影响的不同程度,可以把《管子》齐法家篇章分为三种不同类型。 齐法家思想是齐鲁地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先秦法家思想的重要内容。 齐法家深受儒家的影响,这不仅是因为地缘因素,也是因为齐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更容易吸纳儒家思想。 从思想发展的角度来看,齐法家并不排斥儒家。 也许法治的真谛并不是惩罚和畏惧,而是正义和宽容,这是齐法家带给我们的启示。 法家对“法”的论述及实践,推动了中国古代法律的发展,子产铸刑鼎在中国法律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但是法家的法理论有着过度推崇、维护权力及对社会治理的复杂性估计不足的缺陷,造成秦的暴政,使秦帝国不足十六年而亡。 法家的“法治”虽然在某些形式上与现代法治相似,但在本质上却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