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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学如何阐释情感:一种知识论的反思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09-30 合作期刊: 《法学家》

    摘要:在法学的知识系谱中,“情感”的形象总体上是纷乱、孱弱且消极的。但这样的形象并非从来便是如此。广义的“法学”对情感的阐释是长时段、多向度的。在前学科化时期,早期的立法者和哲学家从理念和经验上为法学的情感阐释传统提供了支撑。在学科化时期,出于自治知识系统建构的需要,法学家更强调法律理性对情感的规范评价,以及理性化的情感知识对法律教义的同化。在后学科化时期,法学在理性认知的既定图式之外,以延展性的“内一外”广角,在更开阔的知识场域中寻求情感阐释的主体动能及回应进路。对于法学的体系构造和功能发展而言,情感阐释不仅有丰富的规范和实践认知价值,而且还有隐而未发、至关紧要的知识论涵义。只有将理性与情感的对垒消解,以一种新知识论的整体均衡观为指引,法学方才有望合乎优雅的审美,由刚硬的命令之学转向表彰优美心灵的人性之学。

  • 数字经济背景下反垄断法的时代使命

    分类: 法学 >> 经济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9-20 合作期刊: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摘要:数字经济领域日益严峻的垄断问题引发了全球范围内的反垄断热潮,理解数字经济背景下反垄断法的时代使命,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反垄断执法的方向和力度。首先,反垄断法肩负着维护经济民主的使命,它贯穿于经济运行的各个环节,在当下中国集中体现为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目标。其次,反垄断法肩负着维护政治民主的使命,数字平台通过各种方式获得了广泛的政治权力,而技术性反垄断忽视了反垄断法的政治性基因。再次,反垄断法肩负着促进知识共享的文化使命,“知识垄断型资本主义”严重阻碍了知识传播,要重视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最后,反垄断法还肩负着维护劳动力市场自由竞争、保障劳动幸福的社会使命,长期忽视劳动力市场反垄断会导致劳动者不断被剥削,我们需要在既有的消费者福利标准外为反垄断法注入劳动者福利标准。

  • 论健康促进实现的法治保障——以“健康融入万策”框架为基础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09-06 合作期刊: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摘要:在现代社会,健康是所有政策的综合结果,我国语境下的“健康促进”应解释为健康权的完整实现,其实现进路应运用“健康融入万策”框架,从“政策影响健康”走向“健康影响政策”。但目前健康融入万策在规范体系内的适用范围、具体机制等内容都存在未竟之处。健康融入万策是一种政策制定方式,规范体系应该为健康融入万策确定范式,其适用范围应分三个阶段逐步扩大。健康融入万策的规范体系应当至少包含政策论证制定机制、跨部门合作机制、健康审查机制和健康报告机制四大部分。政策论证制定机制应厘清行政组织的规范定位、明确政策制定的具体下位系统、构建信息共享的开放平台。跨部门合作机制应当包含公权力部门之间的合作系统及非政府主体的合作系统。健康审查机制应明确其适用范围并引入健康影响评估。健康报告机制应通过规范予以制度化、明确化。

  • 无息借款与受贿罪的成立

    分类: 法学 >> 刑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8-29 合作期刊: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向他人无息借款是否成立受贿罪,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均无明确规定,实践中对此类案件的定性也存在较大分歧。化解分歧的关键是准确把握受贿罪“权钱交易”之本质。无息借款中被免去的利息能够被评价为刑法意义上的财物。对“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应以一般人观念为判断基准,结合借贷双方的关系、利息数额的大小及借贷双方与他人的借款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无息借款中免去的利息”与“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存在对价关系。若对价关系成立,实行的着手应具体情况具体判断:退还或免除利息、约定或推定无息、特定关系人借款的着手时点分别为接收财物或作出意思表示时、借款合同生效时、可能退还或上交财物的最初时点。若对价关系不成立,则无息借款属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

  • 投资游戏化及其监管——金融法中“严肃投资原则”的提出

    分类: 法学 >> 经济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8-15 合作期刊: 《现代经济探讨》

    摘要:货币政策宽松、传播方式演进与社会思潮变迁构成了投资游戏化的社会底色,而证券经营机构的竞争与特定市场结构驱动下的经营模式构成了投资游戏化的市场底色。投资游戏化通过一系列的行为科学和心理学设计,在原本由交易结果提供的反馈之外衍生非金钱元素为基础的动机,并通过平滑交易、降低交易难度来提升投资者交易能力,最终提供触发因素刺激金融风险承担,“推动”交易行为实施。投资游戏化存在损害金融安全、金融效率与金融公平的现实风险,带来风险监管的结构性挑战、行为监管的失据风险与竞争监管的示范性问题。域外基于利益冲突的规制范式存在加剧垄断、损害市场健康发展与监管视野受限等问题,应归咎于严肃投资原则的缺失。严肃投资原则以盈利性目标为核心,以理性审慎决策为依托,以长期主义理念为导向,具有合法性、正当性与适用性。严肃投资原则的内化适用需以思维对思维的原理为依托,以风险的恰当分配为进路,以疏堵结合的制度环境建构为支撑。

  • 人格权请求权的概念构造与适用限制

    分类: 法学 >> 民商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6-06 合作期刊: 《政法论坛》

    摘要:“人格权请求权”系中国人格权理论中的原创性术语,但在《民法典》中并未得到独立呈现,而是被侵权请求权所“吸收”。人格权请求权概念外延中不应包括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三者均为损害赔偿的特殊方式,以恢复原状为规范目的,属于债权请求权范畴。“停止侵害”请求权系妨害防止请求权(不作为请求权)在知识产权等领域针对“篡越”型侵权行为的具体表达,“排除妨碍”与“排除妨害”实属同一概念,区分二者并无实益。人格权请求权的适用以人格权的排他性为前提,作为一种受尊重权,该类权利不具有积极支配的权能,更不存在权利行使被妨碍(妨害)的可能,故排除妨害请求权难有适用空间。因此,人格权请求权的主要内容包括停止侵害请求权与消除危险请求权。人格权保护禁令制度的实施可以起到预防侵权与避免损害进一步扩大的功能,因其制度适用具有高效便捷性,将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人格权请求权制度的适用空间。

  • 论我国ESG环境信息披露的制度构建——基于企业环境合规视角

    分类: 法学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6-04 合作期刊: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通过对域外以及域内ESG环境信息披露发展的样态梳理,发现ESG环境信息披露在披露主体、内容、价值取向上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其根源都在于ESG环境信息披露合规性的缺失。为促进企业的自律监管和良性发展,我国ESG环境披露制度必须建立不同部门联合的环境信息披露准则,出台专门的企业环境合规管理指引,并且遵循国际标准本土化的路径,在合规改造过程中实现与我国环境保护以及其他领域法律规范的有效衔接。

  • 数据驱动型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制度研究

    分类: 法学 >> 经济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5-31 合作期刊: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数据驱动型经营者集中具有双重效应,正面 效 应 契 合 了 反 垄 断 法 的 立 法 精 神,而 垄 断必要数据、减损消费者福利及阻滞创新等负面效应则违反了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需要通过反垄断法予以规制。对数据驱动型经营 者 集 中 进 行 反 垄 断 审 查 时,存 在 审 查 范 围 过 窄、相 关 市 场 难 以 划定、救济措施欠佳限制了审查决定的作出等困境。有鉴于数据驱动型经营者集中的特殊性,应当增加交易额标准以扩大审查范围,采取符合数据驱动型企业特性的相关市场界定方法,并改进执法机构的反垄断审查工作重点。

  • 数据受托人信义义务的理论阐释与制度进路

    分类: 法学 >> 民商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5-23 合作期刊: 《财经法学》

    摘要:数据利用的繁盛与数据权利的失语形成强烈反差,单纯依赖“赋权—维权”的传统数据保护模式面临数据主体行权维权能力有限和数据权益救济效果不足的困境,局限性日益突出。数据受托人制度将数据主体和数据处理者间的数据处理关系拟制为“委托—受信”的信义法律关系,将制度重心放在数据处理者的行为规制上,以调整不平衡的权力架构,加强对数据主体权益保护救济的同时兼顾合理的数据处理行为。从信义关系的法理基础出发,通过阐释受托客体的适格条件、信义义务的价值导向等制度要素,能够论证数据受托人信义义务的制度兼容性和可行性,构建制度运行所需的理论基础。应提炼信义法律关系的产生条件,厘清信义义务的具体内容,疏通权益救济的多元渠道,构建信义法律体系下数据保护利用的制度框架,形成基于数据受托人信义义务规范数据处理活动的数据治理新模式。

  • 数字人权再反思:基于功能分化的视角

    分类: 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4-10 合作期刊: 《法学家》

    摘要:数字人权的社会基础并非一体化的数字社会,数字技术只是强化但并没有根本改变工业社会的结构特征与运作逻辑,数字社会仍然是功能分化社会,数字人权也因此不具备代际变革的颠覆性意义。数字人权的基本功能是在数字时代继续维护各个系统的功能分化,限制各个功能系统借助数字技术所产生的内在扩张性从而在个人身心系统与功能系统之间、不同功能系统之间确立合理的界限。数字人权可被区分为普遍功能性数字人权与特殊功能性数字人权。前者主要是指互联网接入权,其功能是在社会整体层面支持所有系统的涵括性与功能分化:后者主要是指生物人及其社会角色的数字人权,其功能主要是维护个人身心系统的完整性与自主性,以及社会角色所代表的功能系统沟通的自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