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哲学 >> 伦理学 提交时间: 2024-09-13 合作期刊: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摘要:阿马蒂亚·森把罗尔斯研究正义问题的方法论称为先验制度主义,并在理论构建和实践维度上对这种方法论进行了批判。森认为,先验制度主义选择的正义原则的非唯一性构成了其理论的不可行性;按照先验制度主义的要求,人们在作出公正判断的过程中根本不考虑任何焦点团体之外的观点,这种具有封闭性的判断有程序上的褊狭性、焦点群体的可塑性和排他性;先验制度主义方法本身并不能对各种使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公正的方案进行比较,对于令社会变得更加公正而言,先验制度主义既非必要条件也非充分条件。从森对先验制度主义进行批判的观点及其论证思路中可以看出,罗尔斯对正义原则唯一性的相关回应并不能反驳森的相关质疑;用《万民法》中的理论亦不能成功破解先验制度主义具有的封闭性难题;用先验制度主义的方法对公正社会的设计,与现实社会中与正义问题相关的政策、战略或制度选择迥然不同且相距甚远。森对先验制度主义的批判有助于推进现代正义理论在实践层面的发展,有助于激发人们对全球正义问题以及正义原则多元性与唯一性的再思考。
分类: 哲学 >> 伦理学 提交时间: 2024-09-09 合作期刊: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摘要:一种适用于广博的陌生人社会、对每一个人都平等有效且不受空间或情感距离影响的稳定持久的利他主义,即能够体现道德原则普遍性特质的利他主义,不能奠立在缺乏坚定性、稳定性和可靠度的情感主义的基础之上,也不能表现为行为主体纯粹单方面的无私付出——所谓极端理解的利他主义。在宏大的匿名环境里,善意、仁爱、团结的利他主义倾向往往并不呈现在作为个体的行为主体直接的行为动机上,而是渗透在作为社会框架性条件的有控制系统和制裁机制的制度设计里,体现在能够使善好的道德意图转化为对逐利的战略性举措的行为激励上。这样一种对等性利他主义,能够产生出人际互相的行为期待的可靠性,让道德的规范性依靠制度和激励走入现实并发挥其应有的效力。
分类: 哲学 >> 伦理学 提交时间: 2024-08-27 合作期刊: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自制问题是反思、批判、预演生命个体行为与实践的基础性问题,也是美德伦理学复兴的奠基性问题。人类非理性因素在由外到内的占有与由内而外的表达过程中,天然地存在着僭越的倾向。自制即原始发生于生命个体内部理性对非理性因素的妥善安置,构成了个体成为德性的存在者并在生活实践中选择德性行为的重要前提。随着现代化运动的不断推进,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交往方式的嬗变使得自制问题在现代社会中呈现出了冲突性、复杂性和整体性样貌,这极大地加深了人类行为能否自制所面临的知识论困境与实践论难题。现代化运动既为人类带来了能够快速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经济组织模式,通过激发欲望、扩大需要的方式促进物质文明的高速发展,却也在资本逻辑的嵌入中不断地消解精神公共性,摧毁着人类神圣而崇高的精神家园。在后现代的语境中,自制是人们走向精神富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德性,无论人们是否认识、理解、承认、掌握,人的自制能力时时刻刻都给人以精神力量,帮助人类走上最符合其“类生命”的道路,帮助个体成为自由而自觉的目的论者和正当的行动者。
分类: 哲学 >> 伦理学 提交时间: 2024-08-27 合作期刊: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构建数字伦理体系,有利于回应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正反”二重性,克服法律规范和传统治理方式的局限性,防范数字网络安全和伦理技术风险,保证数字社会良性运转,应对数字技术对传统伦理体系造成的严峻挑战。在建构数字伦理体系时,应处理好规范和发展等五大关系,保障各相关利益主体的实质参与,建立贯穿全链条的各类制度体系,强化所有相关要素的标准化设计,进行数字技术的全周期伦理考量,遵循数字伦理框架性原则。要以元规则为出发点,以求善、求真、求美为指引,构建抽象化与具体化相结合,适应不同时期、不同主题、不同环境、不同领域的数字伦理规则。
分类: 哲学 >> 伦理学 提交时间: 2024-08-26 合作期刊: 《哲学动态》
摘要:经过多年的发展,应用伦理学在当代中国已成为一门显学。但应用伦理学的学科特点、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目标仍然构成诸多应用伦理学的研究者的困惑。甘绍平研究员在访谈中提出,应用伦理学的主要任务是应对价值冲突,回答伦理悖论展现出的难题。应用伦理学之“应用”并非直接运用经典伦理学理论解决问题,而是在解决道德难题的过程中反思、修正、引进相关的伦理概念,生成、塑造与改进与之相关的伦理规范,从而为制度设计或形成一种普遍的社会行为模式提供依据。就应用伦理学的方法论而言,甘绍平研究员倡导罗尔斯意义上的“反思的平衡”方法论。在应对道德难题时,这种方法论并非从一个伦理理论演绎出一种道德原则,而是以融贯主义的态度综合考量人类道德诉求的各个层面,综合演绎论与决疑论,将伦理理论、道德信念、情感直觉整合进一个合逻辑的背景框架之中,形成一种融贯的系统,基于不同的情况对不同的可能性进行权衡,从而寻求既定条件和行为情境下最好的结果,解决当下亟需解决的伦理问题。由此,应用伦理学的目标并非是形成某种道德真理,而是寻求情境性的道德共识。但这并不意味着应用伦理学会走向道德相对主义,而是依然承认存在为人类所共同接受的普遍道德。
分类: 哲学 >> 伦理学 提交时间: 2024-08-24 合作期刊: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摘要: 黑格尔道德哲学或伦理学研究进入当代中国 , 需要回应时代精神的当代性与 话语体系的中国性。 黑格尔伦理思想在西方经历了“ 完全否定 —现实关注 — 内在证成 ” 的 路径 , 当代中国的黑格尔伦理思想研究缺乏理论与学术的 自 觉 , 中 国黑格尔研究需要一种 道德哲学意义上的启蒙与再出发。 从黑格尔现代性 自 由价值理念以及对其确证的哲学体系 解读中 , 可以发现黑格尔体系的“ 普遍性 ”特质以及“ 开端性 ” 的文化本位主义 , 从而理 解黑格尔体系的理论价值与知识局限 , 进而发现在黑格尔现代性意识中理解中国式现代化 的伦理理解的可能路径。
分类: 哲学 >> 伦理学 提交时间: 2024-08-02 合作期刊: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摘要:18世纪的英国道德情感主义者们在不预设道德判断的情况下提出了各自的赞同理论,而休谟无疑是其中的集大成者。与哈奇森一样,休谟认为道德上的赞同(或谴责)作为一种感觉(或情绪)源于人性中的情感机制。然而,哈奇森“道德感官”的概念却不足以说明道德赞同的形成机制。由此,休谟在《人性论》中通过同情机制这一概念重新描绘了人性中的自然情感机制,并以此为基础论证道德赞同的形成。这一独创性观点的提出对情感主义的发展意义重大,通过对同情机制的阐发,休谟在道德情感主义视域下为道德赞同所依赖的情感机制找到了新的表达形式,从而为此后情感主义道德赞同理论所必须解释的心理机制问题提供了理论范本。然而,当休谟基于人性中的同情机制来解释道德赞同的产生根源时,他认为,无论是自然美德还是人为美德,当我们通过同情对之表达赞许时,赞许的依据都是那种品质的效用倾向,这意味着休谟道德赞同理论中的同情机制始终处在效用的制约之下。
分类: 哲学 >> 伦理学 提交时间: 2024-08-02 合作期刊: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摘要:黑格尔是第一个把现代性上升为一个哲学问题的思想家,他热情欢迎现代性的到来,但同时对现代性中的内在分裂、矛盾和冲突有敏锐的把握,指出其存在着所有权不具普遍性、劳动异化、市民社会伦理丧失、大规模贫困对精神带来消极影响等方面的危机。黑格尔认为,当时的其他思想家对此问题的认识都存在偏差,所以主张对现代性予以政治伦理重塑:在逐步恢复伦理性的市民社会发展的基础上,社会必须继续进展到现代国家,才能真正对现代性加以政治伦理的重塑,即现代国家能够使个人的特殊性与国家的普遍性达到有中介的统一,这样个人的本质就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得到了塑造,所有权、个人的主观性、劳动的异化、贫困等问题都将得到有效解决。黑格尔对现代性的剖析体现了强大的思想力量,但其重塑方案终究只是一种理想化的设想。
分类: 哲学 >> 伦理学 提交时间: 2024-08-02 合作期刊: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摘要:先秦以来,将墨家的“兼爱”等同于“爱无差等”逐渐成为中国思想史上的主流观点,对兼爱的许多批判也由此而来。但仔细辨析《墨子》文本,可以进行这样的解读:一方面,墨家兼爱在要求不可亏害任何人的底线意义上,确实坚持人与人之间的“爱无差等”,否定了特殊性人际之爱在道德上的绝对至上性;另一方面,在满足了这一底线要求的前提下,墨家兼爱并没有否定、反而积极肯定了人与人之间的“爱有差等”,为实现特殊性人际之爱提供了保障。兼爱不会基于任何“差等”而使任何人受到不义的亏害,不至于使“爱有差等”缺少正当性约束,造成以亏害人为代价去爱特定人的不义后果,从而保障了“爱有差等”在道德上的正当性,由此达成了“爱无差等”与“爱有差等”的内在统一。从墨家兼爱观中的这种统一,可以看到“平等”和“差等”并不是必然对立的,其所体现的“平等”是在不可亏害任何人的底线意义上的,是为了确保每个人的基本权益都得到保障。
分类: 哲学 >> 伦理学 提交时间: 2024-08-02 合作期刊: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摘要:生命意识是生命的本体论规定,是生存意识和生活意识的统一。“终极”作为由“终”和“极”组成的联合式复合词,其词义既与终端又与顶端相联系。与“死”相对应的生命过程的终端词义和与“生”相对应的生命意义的顶端词义相结合,就构成了人生的终极意蕴。终极关怀就是生命意识对人生终极意蕴的“终极地关怀”,是生命意识的必然,以“趋生避死”为旨归,把消解死亡恐惧作为“避死”的首要内容,把筹划到最本己的能在作为“趋生”的根本目的。终极关怀通过终极信仰,使信仰在信念基础上确立,从而在与初级关怀相对应行为目的的设定及其坚守中发生作用。人文精神作为最有影响的社会价值观念,会对个体生命活动中的终极关怀产生影响:主体意识的发展,越来越深刻地把人生终端和顶端的终极意蕴转化为终极关怀;追求自由意识的发展,不断赋予终极关怀时代特征;批判意识的发展,使终极关怀的本己性尽可能地展现其固有的“达到‘尽善尽美性’的冲动”。生命意识中“趋生避死”的要求是必然的,然而这个要求最终不可能实现也是必然的,这两个“必然”揭示了人生的“悲剧性的冲突”,构成了终极关怀中的悲剧意识。但正是这一悲剧意识所体现的个体在“趋生避死”中“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崇高形象,使生命意识熠熠生辉。
分类: 哲学 >> 伦理学 分类: 马克思主义理论 >> 思想政治教育 提交时间: 2024-07-23
摘要:中国式现代化将马克思主义人学的伟大思想转化为成功的实践,人的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终极价值和重大命题。中国式现代化内在地包含着道德实践的过程,有利于推动人的道德自我的发展,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上的伦理构建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了丰厚土壤。公民道德建设作为人的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从“自主的人”的价值原点出发,推动“现实的人”在新公共空间的成长,落实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目标,发展主体自为的自律性、自觉的能动性、自由的超越性,增加人民共同体的社会资本,促进人的素质现代化和观念现代化,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伦理支持,注入道德力量。
分类: 哲学 >> 伦理学 提交时间: 2024-07-18
摘要:工业文明以来物化人格观造成自然的残破,错位的人生观带来人与自然关系紧张,这必然要求现代人对于我们生活时代应有的人生意义及价值进行反思追问。与现代规范伦理学不同,中国传统美德伦理思想以人的存在论追问为逻辑起点,诉求对“什么样的人生值得过”问题解答,以行为主体的卓越品性为道德正当性奠基,聚焦道德行为者的内在美德品质养成与道德行为实践的知行合一。孟子以人的“不忍人之心”卓越品性为生态美德建基,提出“仁民而爱物”的生态关怀拓展,诉求“时养”与“节用”并举实现生态人的知行一致。可以说,中国传统儒家生态伦理思想内蕴着由内而外的道德实践智慧,具有生态美德伦理学的表现形态和理论特质。
分类: 哲学 >> 伦理学 提交时间: 2024-07-09
摘要:20世纪80年代,真理问题讨论中兴起了价值论话题,由此引申出当代中国独具特色的价值哲学。中国价值论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实践观为基础,坚持严密的关系性论证、主客体划分,形成诸多具有人本色彩的价值理论。在面对环境的价值哲学问题时,这批学者很难摆脱事实、价值二元论与意义单向化问题,但仍然留下基础方法论遗产。中西强调生态整体主义的环境哲学不满足于承认其他物种的内在价值,而仅将其作为系统价值的次级焦点,进而避免在人之外建立“新人类”价值哲学。但环境哲学仍然缺乏系统与人的双向价值关系论证。环形关系模式试图打破线性逻辑对客体向主体追溯的规定,从价值整体、人、价值整体三要素循环出发澄清生态系统本然具有的彻底关系性。在此价值关系中,人是系统面向自身多元回归的中介而非终点。人应当明确自身的中介地位,在生态系统伦理属性、感性属性相互奠基的基础上重新发现自身实践的系统面向。这是生态系统向自身的回归,因而是事实。这也是人对环境家园的维护和审美,因而是价值。事实与价值在此统一。
分类: 政治学 >> 政治学理论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分类: 哲学 >> 伦理学 提交时间: 2024-07-08
摘要: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中,廉洁合规承担了企业违法犯罪预防的功能。廉洁合规蕴含的廉洁从业要求,其以政治德性作为重要的理论支撑。与道德德性相对立,政治德性蕴含了政治的道德诉求和道德的政治价值。廉洁合规中的政治德性应然指向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导向以及“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导向。在理论场域和实践向度层面,基于政治德性的柔性规劝使得廉洁合规前置于反腐败合规与刑事合规。传统的政治德性可实现传统廉洁文化的积淀、发展和传承,而发展中的政治德性体现为社会理性。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将政治德性融入廉洁合规的根本立场,强化企业廉洁文化建设是将政治德性融入企业内部治理监督的关键举措,重视廉洁合规的外部监督效果是将政治德性融入职业伦理的重要依托。
分类: 工商管理学 >> 企业管理 分类: 哲学 >> 伦理学 提交时间: 2024-06-27
摘要:纵观百年来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发展,传统和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分歧的核心在于企业到底应该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围绕这一核心的是企业社会责任中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的关系,而以往的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往往都隐含着社会利益与企业利益的对立。在理论上,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在根本上是统一的,而造成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相对立的是现实中不合理生产关系。依据这一理论框架,可以重新构建一种以经济责任为核心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过程中向社会实现的价值溢出,这种溢出同时存在于企业收益和企业成本中,包括积极溢出和消极溢出。这一观点的确立,实现了企业社会责任向价值创造的转向,以及责任主体的挺立和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真正统一。
分类: 哲学 >> 伦理学 提交时间: 2024-06-06 合作期刊: 《哲学动态》
摘要:在四十多年的学术研究历程中,樊和平教授一直致力于伦理道德的中国话语体系和中国理论体系建构,其学术追求如果以一言概之,那就是“走向伦理精神”。“伦理精神”是樊和平教授学术探索的理论重心和标志性话语,这一概念脱胎于他当年的硕士论文,孜孜以求至今。“伦理精神”的学术基础源于“伦理”与“道德”的概念区分与理论辨析,根植于伦理道德一体、伦理优先的中国哲学形态,在精神哲学的宏大视野下建构伦理与道德辩证互动的伦理道德体系,努力实现伦理精神、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的统一。“走向伦理精神”的学术推进展开于“中国伦理精神三部曲”,哲学建构于“道德形而上学三部曲”,现实论证于“道德国情三部曲”,贯通对话于“道德哲学讲习录三部曲”,推进发展于正在完成的“伦理精神的理论形态与中国话语体系、理论体系三部曲”。历史研究——思辨研究——实证研究——文化对话——理论建构,五个“三部曲”,构成“走向伦理精神”的沉着蜿蜒的学术轨迹和心路历程。“伦理精神”既奠基于深邃厚重的中华伦理文化,又聚焦于中华文明的现代发展,同时也汲取了世界文明精华。精神哲学的理论与体系、“价值生态”理念与方法、伦理道德一体、伦理优先的中国传统,是“走向伦理精神”的三块“哲人之石”。樊和平教授率领团队持续推进二十多年的四轮全国性调查、八轮江苏调查,及其所建立的两千多万字的《中国伦理道德发展数据库》显示,现代中国伦理道德发展遭遇道德僭越伦理、理性僭越精神、道德理性僭越伦理精神等三大“中国问题”,相应存在三大病症:无伦理、没精神、道德理性泛滥,必须进行三大回归:伦理回归、精神回归、伦理精神回归。同时,现代中国伦理学理论体系的建构必须破解三大难题:“是中国”“有伦理”“成体系”。如何破解这些前沿性课题?一言以蔽之,中国伦理精神的现代建构。“建构”的核心要义就是实施现代伦理型文化战略,进行一场文明观的伦理革命,以伦理文明观作为世界的重要话语方式和价值尺度,以伦理看待发展,以伦理建构和评判文明。通过中华“伦理文明观”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建构现代中华伦理精神,建构伦理道德发展的现代中国话语体系、理论体系和战略体系,完成文化传承与服务国家战略的双重使命,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建构贡献新的中国智慧。
分类: 哲学 >> 伦理学 提交时间: 2024-06-04 合作期刊: 《求索》
摘要:空间认同是主体对自我以及自我生存状态的确证,而空间承认是对空间主体间生存结构的确认。空间认同是城市空间正义理论建构的前提,空间承认是城市空间正义建构的基础。从空间认同到空间承认的转向反映了主体性到主体间性的转换,这种转换并不是简单的自然演化过程,主体的生存状态其实一直被主体间性所建构,二者之间具有深刻的关联性。空间认同的确立需要得到他者的承认,他者承认内在的动力来源于主体自身的需求。这种相互影响、相互建构也就成为城市空间正义的生成逻辑。
分类: 哲学 >> 伦理学 提交时间: 2024-05-23 合作期刊: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摘要:道德人类学是康德实践哲学的重要部分,然而其在体系方面的必要性和在内容方面的丰富性尚待进一步挖掘。从总体方案上看,道德人类学构成实践哲学的应用环节,是道德形而上学的方法论:它一方面为道德形而上学的形式性原则提供必要的质料性条件,使先验道德法则能够在人性中得到贯彻,构成现实的道德经验;另一方面有助于实践理性克服干扰,与诸能力相互配合,作出准确的道德判断。从具体方法上看,道德人类学在先验哲学的框架下提供了基于“同时是义务的目的”的属人义务推导方法、基于良知的内在道德评价方法、基于情感的促进道德判断的主观方法,这些内容构成一种相对完备的道德判断力理论,从而在层次上丰富了实践哲学。基于道德人类学的定位与内容的独特性,康德为后世“人类学化”哲学研究和“道德化”人类学研究提供了可供探索的开放性路径。
分类: 哲学 >> 伦理学 提交时间: 2024-05-23 合作期刊: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摘要:道德虚无主义否认道德的真实性,其典型主张是道德本身就是子虚乌有之事。虽然康德尚未明确认识到道德虚无主义之概念,但他在反驳道德怀疑主义时,曾附带地提及并回应了道德虚无主义的观念。在其主要著作中,康德以“隐性”的方式坚定地拒斥了道德虚无主义。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通过道德法则的效力阐明了纯粹理性本身就是实践的,为道德奠定理性之根基,从而展现了道德虚无主义之不实。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除了正面揭示人作为理性存在者始终秉有道德兴趣,还通过道德兴趣缺失者的思想实验,展现了人只要懂得利害计算,结合上帝和来世的可能信念,就可以产生出道德的“类似物”,这也以特殊方式彰显了人类的道德本性。在《纯然理性限度内的宗教》中,康德通过对人性善恶的阐述,特别是对人性中“善的种子”的深入刻画,表明不存在对道德无感的人,由此最终拒绝了道德虚无主义。康德有力地确证了人的道德本性,其最大教益或许是,在一个道德虚无主义甚至各种类型的虚无主义大行其道的时代,人依然可以相信理性,选择崇高。
分类: 哲学 >> 伦理学 提交时间: 2024-05-23 合作期刊: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摘要:“立法者是根据法则的责任的创作者,但并不总是法则的创作者”,这是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导论中提出的一个晦涩命题,学者们作出了很不相同的理解。埃里克·沃特金斯认为,康德主张上帝和人既是立法者,又是法则的创作者。这种理解是对康德命题的明显误解,没有看出康德明确否定了上帝这位立法者同时是法则的创作者。刘凤娟认为,康德主张上帝和人的立法理性作为立法者并非法则的创作者,惟有执行理性的唯一立法、在特定情境中创作具体法则的自由意志(任意)才是法则的创作者。这种理解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康德命题的本来含义,没有看出康德命题主要是针对上帝这一立法者而提出来的,因而改变了在上帝的意志与人的理性之间的对比框架,在立法理性与执法意志的对比框架中把执行理性立法的意志当作法则的创作者。康德这一命题的本来含义应是,上帝这个立法者并非法则的创作者,我们自己的立法理性才是法则的创作者。这样理解,可以得到康德大量同主题文本的支持。康德把上帝视为立法者,表明他的立法者概念需要在其道德宗教中加以理解;他把我们自己的立法理性视为法则的创作者,则表明他在法则的创作者问题上坚持了启蒙思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