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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法典编纂的“公因式元素”及其逻辑主线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10-29 合作期刊: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编纂契合新时代需求的教育法典,需要运用提取公因式的立法技术。运用该技术提取“公因式元素”,契合法典总分模式的体例要求,符合司法裁判的规范适用要求,得到国内外法典编纂的有效验证,符合中国教育国情的实际需求。教育法典提取“公因式元素”的过程分为三步:首先确定提取范围,其次通过因式分解法以相似性确定提取类别,最后通过逻辑涵摄方法以共有性提取特定“公因式元素”。教育法基本原则具有天然“公因式元素”属性;以法律效果和构成要件为双重标准,可进一步提取其他“公因式元素”,大致包含受教育权、教育主体、教育客体、教育内容等。基于逆向逻辑检视,可以洞察教育法典的各“公因式元素”之间存在一条以“权力−权利”为核心紧密联结的逻辑主线,其以保障受教育权为逻辑起点,保障教育主体权利、规范教育活动和呈现合理教育内容为联结中介,以国家教育权为外部保障,最终指向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终极目标。

  • 习近平加强人权法治保障论述的理论品格与实践要求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10-29 合作期刊: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习近平加强人权法治保障论述包含法治是人权最有效的保障、宪法在人权保障中具有重要作用、法治建设是人权保障的关键、政法队伍建设是人权法治保障的基础等核心要义,是马克思主义人权与法治关系学说的重要理论突破,具有政治性与法治性有机融合、价值目标与实现路径双向结合、内容丰富与逻辑严谨整体协调的鲜明理论特色。贯彻落实习近平这一重要论述,要进一步重视发挥法治在加强人权保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联动,以开放的视野充分借鉴国际法治经验和现代人权思想,促进我国人权法治保障水平的整体提升。

  • 社会公共利益的私法实现机制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分类: 法学 >> 民商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0-28 合作期刊: 《中国社会科学》

    摘要:社会公共利益作为承载社会公共福祉提升和公平正义价值目标实现的重要载体,不仅对中国法治体系的建构和完善意义重大,而且对共同富裕社会目标的达成同样影响深远。尽管私法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介入在正义性、可操作性、可救济性和价值目标的可实现性等诸多方面存在一定难度,但私法在社会公共利益实现中具有的独特优势仍是毋庸置疑的。未来改进的主要方面是:调整私法对社会公共利益作用的范围和重点,确立限制性和促进性的双重目标,并相应匹配具有针对性的实现机制、适用方法和适用手段。

  • 论法治体系概念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10-28 合作期刊: 《中国社会科学》

    摘要:“法治体系”是一个描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运行实践 “系统集成”的统合性概念,体现了政治性与法律性、系统性与规范性、民族性与人类性、实践性与理论性、现实性与理想性、法律规范主导性与其他社会规范补充性的有机统一。“法治体系”概念呈现了中国法治实践的系统性品质,是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基础概念,具有强大的方法论意义。

  • 司法研究、司法决策、司法实践的界面管理与协同效应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分类: 法学 >> 诉讼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0-28

    摘要:司法研究和司法实践是司法决策的基础; 司法实践是司法决策的目标指向; 司法决策是司法研究走向司法实践的中介; 司法研究与司法决策的质量影响司法实践的效果。司法研究、司法决策、司法实践三者之间是一种复杂的界面关系,三者之间存在着任务界面障碍、沟通界面障碍、管理界面障碍、人力资源界面障碍和文化资源界面障碍等。根据系统论和协同学原理,在有效的内部控制和外部干预下,可以实现三者之间包括任务整合、沟通整合、管理整合、人力资源整合、文化资源整合、奖惩机制整合在内的界面整合,使三者产生协同效应,进而有助于司法责任制的全面准确落实。

  • 信息“隐性”泄露的识别方法与责任分配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10-28 合作期刊: 《求索》

    摘要:信息“隐性”泄露是指不易被“一般知识水平的人员”所直接感知,仅能由无权少数群体“无障碍”获悉的信息泄露类型。由于获悉方式、呈现形式具有隐秘性,易引发责任归属不清、免责渠道不明、补救措施不力、辩护经验不足等问题。在“隐性”泄露发生后,拥有较强信息获取和识别能力的“不特定少数群体”是泄露信息的首次发掘者。“无障碍标准”为“少数群体”的主动发掘行为提供了合法性和正当性依据。核验是否符合“无障碍标准”的方法在于,考察“一般知识水平的个体”能否仅依据给定的“合理阅读方法”复现此类信息查询过程。“严格责任模式+豁免规则”是追究信息使用、存储和传输参与者责任的适宜方式。因信息首次访问者、阅读工具供应商、信息权人的行为导致泄露信息的扩散乃至于危害后果发生的,按照多数人侵权规则分配责任。在政务领域,政府要切实履行信息安全监督“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积极回应权利人的正当诉求与公众的监管需求。

  • 公共数据开放中用户需求导向的高价值数据认定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10-28 合作期刊: 《求索》

    摘要:随着公共数据开放运动的发展,高价值标准已取代默认开放成为各国政府确定开放数据范围的基本准则。实践中,各国对高价值标准的解读各不相同,一般主要依据政府开放数据的目标认定高价值数据范围,也兼顾社会公众的数据利用需求,辅助调整开放数据范围。然而,政府目标主导认定的高价值数据与用户的实际利用需求可能并不匹配,进而影响开放数据利用的成效。为此,应反思现行自上而下的高价值数据认定方式,以用户需求为导向构建自下而上的高价值数据生成机制,改造高价值数据认定程序。在明确责任主体及权责的前提下,高价值数据认定可建立全过程用户需求收集、回应与激励的程序保障机制,并将公众参与确立为高价值数据最终认定的必经程序,充分发挥用户需求主导作用并提升其对最终决策的影响力。

  • 清中期冕宁县知县的任职特点及其对地方司法的影响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10-27

    摘要:清中期冕宁县位于我国西南边疆多民族杂居地区,雍正六年才开始设置冕宁县衙,改变了冕宁县传统的卫所与土司并存的基层社会权力结构模式。这一改变使得冕宁县的社会纠纷从传统的以地方权威主体解决为主的模式转变为以冕宁县衙为主、以地方权威主体为辅解决的模式。清代州、县的知州和知县是基层司法的核心主体,承担着多重的司法职能。通过对清中期冕宁县司法档案的统计和分析,发现冕宁县知县有异地为官、任期短、流动性强的特点,在交通不便、经济落后、民族众多的冕宁地方,这种任职特点无形中造成了冕宁县知县在司法中不得不依赖传统的地方权威主体来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实现基层司法的有效性。

  • 面对人工智能伦理困境——共建公正智能时代的法治框架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10-27

    摘要:在研究人工智能(AI)伦理及其法治保障,探讨面对不断出现的AI伦理困境时,共建公正智能时代所需的法治框架。首先对数据隐私与个人权利保护、自主决策与责任追究以及人工智能偏见与社会不平等等伦理困境进行了深入分析,揭示了其对社会和个人带来的挑战。接着强调了构建公正智能时代的法治框架的重要性,并详细论述了法律法规与政策制定、技术道德规范与自律机制以及多方参与与合作治理等关键内容。通过实际案例研究的介绍,提供了解决AI伦理困境的具体方法,如可追溯算法与模型透明度、隐私保护与数据使用限制以及平衡公平与效率的决策机制等。最后,对公正智能时代的发展与挑战进行了展望,指出了未来需要应对的问题和需要关注的方向。

  • 欧盟《人工智能伦理指南》的人本主义解构及其法治意蕴——基于霍菲尔德“法律概念”的分析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10-26

    摘要:欧盟的《人工智能伦理指南》提供了符合现有法律规范以及社会伦理的原则性引导。人工智能本质上不是取代人类的工作而是人的道德主体,意味著自主判断被取代,这不符合社会伦理价值观也与人本主义相违背,甚至引发法治上的缺陷。而霍费尔德法律概念在“权限分配”的问题上能够给出一个理由使判断权限不应转移到人工智能上。简言之,它是在法律概念框架之外的。透过霍费尔德在本指南的适用可以了解如何维持人的道德主体,使得“权限分配”上不转移给人工智能,法治上的缺陷也不会产生,这也凸显霍费尔德法律概念不仅在指南中具有解释作用,面对权限分配引起的法治问题也具有反思作用。

  • 方法抑或解释:法律方法在司法改革中的若干问题研究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10-25

    摘要:本文从法律方法视域下司法改革存在的问题出发,辨析方法抑或解释,突出“公正与效率”时代主题,践行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以现实法律关系中的法律方法与司法改革之困境为主要切入点,在深入分析国外法治国家法律方法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司法改革面临的问题,突出强化法律方法调整功能,旨在走出司法改革困境,并融合法律方法的相关理论尝试提出化解困境的对策,以期为分析当前的法律方法与司法改革提供支撑性参考意见并试图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进程。

  • 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巩固提升立法质效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10-18 合作期刊: 《前线》

    摘要: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立法是厉行法治的前提,科学立法是处理改革和法治关系的重要环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立法工作不断迈出新步伐、取得新进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发挥了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也为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提出新要求、作出新部署。未来要深入推进立法领域改革,提高立法质量,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 法治反腐的中国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反腐理论研究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10-16 合作期刊: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摘要:法治反腐是新时代中国的重要选择与生动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反腐理论内涵丰富,深刻回答了中国语境下“为什么要法治反腐”“什么是法治反腐”“用什么样的法治反腐”“怎么法治反腐”“法治反腐怎么样”等问题,指导新时代法治反腐实践取得了丰硕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反腐理论是法治反腐的中国理论,集中体现了法治反腐的中国智慧,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反腐理论作出了重大原创性贡献。

  • 判例权威逻辑之证成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分类: 法学 >> 诉讼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0-15 合作期刊: 《政法论坛》

    摘要:在指导性案例制度的先行带动下,我国已在判例制度化的道路上悄然前行。判例制度的制度效用有赖于判例权威的形成,但目前判例权威位阶体系混乱、判例权威正当性缺乏解释、判例权威正当性维系手段缺失等问题,遏制了判例的制度化进程。对于判例权威位阶体系的厘清,应当明确指导性案例、上级法院判例以及一般判例具有强弱参差的权威位阶,以此指引实践中判例的有序适用。对判例权威正当性的恰当解释,应明确指导性案例的权威来源于依法裁判的制度性拘束,上级法院判例权威取决于下级法院对上级法院的体制性权威遵从,一般判例权威则来源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向心力约束,以此为判例权威提供理论支撑。对判例权威正当性维系方式的发掘,应推动指导性案例适时退出和有理由背离的规范化,将省高级法院作为判例制度“上通下达”的中转纽带建构判例权威的升级路径,通过强化一般判例的释法说理培育判例市场的形成,以确保判例的理性与指导力。

  • 加强涉外军事法治工作的思考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分类: 法学 >> 国际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0-11 合作期刊: 《中国军事科学》

    摘要:加强涉外军事法治工作,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依法治军战略的重要举措,需要深刻认识涉外军事法治的内涵要义,充分认清加强涉外军事法治工作的时代要求,从突出涉外军事法治前沿理论和实践研究、完善涉外军事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四个方面,不断加强涉外军事法治工作。

  • 新中国法治宣传教育的变迁逻辑与实践理路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10-10 合作期刊: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摘要: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伴随着新中国法治建设的伟大历史进程,法治宣传教育经历了法纪宣传教育新起点、法制宣传教育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新时代三个阶段。在新中国70余年的发展历程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以下四个层面的演进逻辑:在概念范畴上,从“法纪宣传教育”到“法制宣传教育”,再到“法治宣传教育”;在宣教模式上,从运动式的“政治动员型”到常规化的“政府主导型”,再到科学化的“双向互动型”;在功能目标上,从“破除封建陋习、稳定社会秩序、巩固新生人民政权”到“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加强依法治理”,再到“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建设法治社会”;在宣传方法上,从“传统普法模式”到“网络普法模式”,再到“智慧普法模式”。法治宣传教育理念、内容与方式方法多重演进的背后是法治中国建设模式与国家治理理念的现代化转型。纵观70余年的伟大历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仅取得了重要成就,而且也积累了大量的宝贵经验,具体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牢牢站稳人民立场、强化分类指导与突出重点、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

  • 论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的核心意涵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10-08

    摘要: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是个人成长背景、历史发展背景和社会时代背景综合作用下的产物,是对中国封建专制传统深度反思后的必然产物,是对国际社会法治建设经验深刻借鉴的必然结果,也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回应。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内容丰富,它以“稳定大于一切”为现实依托,提出法制民主化和民主法制化相向发展的重要观点,并在此基础上把依法治国作为具体的实践导向。邓小平的民主法制思想不仅推动了法制观念的变革与法制体制的革新,而且促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开辟,也为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继承和创新民主法制思想提供了必要前提。

  • 法学如何阐释情感:一种知识论的反思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09-30 合作期刊: 《法学家》

    摘要:在法学的知识系谱中,“情感”的形象总体上是纷乱、孱弱且消极的。但这样的形象并非从来便是如此。广义的“法学”对情感的阐释是长时段、多向度的。在前学科化时期,早期的立法者和哲学家从理念和经验上为法学的情感阐释传统提供了支撑。在学科化时期,出于自治知识系统建构的需要,法学家更强调法律理性对情感的规范评价,以及理性化的情感知识对法律教义的同化。在后学科化时期,法学在理性认知的既定图式之外,以延展性的“内一外”广角,在更开阔的知识场域中寻求情感阐释的主体动能及回应进路。对于法学的体系构造和功能发展而言,情感阐释不仅有丰富的规范和实践认知价值,而且还有隐而未发、至关紧要的知识论涵义。只有将理性与情感的对垒消解,以一种新知识论的整体均衡观为指引,法学方才有望合乎优雅的审美,由刚硬的命令之学转向表彰优美心灵的人性之学。

  • 改革、变法与中国式现代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法学解读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09-30 合作期刊: 《法学家》

    摘要:中国自古以来就把改革称作“变法”,形成了变法图强的改革传统。“变法”是从法学角度,观察和解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独特学术视角和理论框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对创新和完善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制度作出了系统化的顶层设计,是新一轮中国变法运动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法治领域改革是中国变法运动的骨干工程,应当发挥好对各领域改革的“头雁”作用。当代中国变法区别于传统中国社会变法的根本之处,在于以民主、法治的方式实施变法,而非以专制、人治的方式实施变法。

  • 党纪处分与国企领导干部腐败

    分类: 政治学 >> 政治学理论 分类: 中共党史党建学 >> 中共党史党建学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09-27

    摘要:国企领导干部的腐败具有综合型特征。基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披露的99个国企领导干部公布的纪法处分案例进行探索性研究,综合运用定性比较分析和过程追踪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是国企领导干部走向综合型腐败的核心节点,而明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标志着主动腐败;在形成机制上,国企综合型腐败有三种缘起:“财腐”“风腐”和“专腐”,从这三种缘起出发,存在两种演进路径:主动型和被动型,走向体制性对抗意味着国企领导干部综合型腐败的最终生成。因此,国企反腐败,特别是抑制国企综合型腐败的形成,关键在于“扑灭火苗”并及时地阻断“小微腐败”的进一步循环演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