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公安学 >> 公安学 提交时间: 2024-11-18 合作期刊: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摘要:乡村振兴是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方位的振兴。由于农村毒品犯罪日益呈现出隐蔽化、家族化、复杂化、后果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其已经成为乡村振兴的制约因素。当前,我国农村毒品犯罪治理面临着城乡经济失衡、基层组织涣散、禁毒人才匮乏、宣传教育不力等方面的诸多困境,故应当加大对农村地区的产业政策扶持力度、强化组织引领、善用新兴技术、创新宣传方式,有效遏止毒品犯罪在农村的蔓延,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禁毒保障。
分类: 法学 >> 国际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1-14 合作期刊: 《法学研究》
摘要:涉外私法关系基于其跨法域属性而在案件管辖及法律适用等方面具有选择可能性, 其选择自由度与对外开放水平密切相关。涉外私法关系的选择可能性满足了境外投资者的安全保障需求, 有助于消除其投资顾虑, 作为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 可转化为一国对外商的投资吸引力和对外开放的制度竞争力。但境外投资者基于经营便利, 常采当地法人的直接投资模式, 在主体维度丧失了涉外性。我国为推进高水平开放设置了一系列试验区, 主要采用“区域限定+资本限定”双要素叠加标准, 赋予境外投资者在直接投资形式不变的前提下重获涉外法律治理红利即选择可能性, 使之从对外开放的制度堵点转变为竞争支点。 从“区域限定+外资外仲裁”到 “ 区域限定+ 港资港法港仲裁”, 再到 “区域限定+外资外法外仲裁”, 构成我国对外开放前沿的三 代渐进实践。作为中国式现代化题中应有之义的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可将该积极经验 在其他特定区域按需复制推广; 将 “区域”因素替换为行业、领域等因素, 在治理模式上进化为行业、领域等因素限定下的“ 外资外法外仲裁”, 实现多元因素导向的精确开放调控; 并纵深革新境外仲裁机构的准入准营机制。变式赋予非涉外私法关系以选择可能性, 可赋能我国靶向调控对外开放的区域、行业、领域和其他维度, 锚定释放涉外法律治理红利, 分类吸引外商外资, 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精准塑造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分类: 法学 >> 刑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1-08
摘要:研究制定反跨境腐败法是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健全反腐败涉外法律法规体系的重点任务,跨境贿赂的法律规制则是反跨境腐败立法的主要内容之一。为落实《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国际义务,《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初步确立了跨境贿赂的刑事追诉路径,但在跨境贿赂的特殊性、规范指引性等方面存在明显缺陷,可以从“入罪”和“出罪”层面予以完善。基于比较法经验,在“入罪”层面,通过属人属地原则扩大化、“不正当商业利益”的法意再造、跨境贿赂的犯罪客体类型化以及客观层面的要件选择,实现跨境贿赂的要件重塑。在“出罪”层面,结合国内法的规范现状,引入外国法认可的合法行为、合理善意的支出等特殊责任阻却事由。
分类: 法学 >> 刑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1-07
摘要:无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分类: 法学 >> 民商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0-28 合作期刊: 《中国社会科学》
摘要:社会公共利益作为承载社会公共福祉提升和公平正义价值目标实现的重要载体,不仅对中国法治体系的建构和完善意义重大,而且对共同富裕社会目标的达成同样影响深远。尽管私法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介入在正义性、可操作性、可救济性和价值目标的可实现性等诸多方面存在一定难度,但私法在社会公共利益实现中具有的独特优势仍是毋庸置疑的。未来改进的主要方面是:调整私法对社会公共利益作用的范围和重点,确立限制性和促进性的双重目标,并相应匹配具有针对性的实现机制、适用方法和适用手段。
分类: 马克思主义理论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提交时间: 2024-09-27 合作期刊: 《马克思主义研究》
摘要:文化问题首先是价值问题。文化传播的最终目的是扩大主流价值观念的影响力,掌握价值观念领域的主动权、主导权、话语权,实现价值共振。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传播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抓手,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题中之义。文化传播是软实力较量的关键所在。当前,西方资本主义文化渗透侵袭,制造文化同质化危机; 大众文化勃兴缺少规制,加剧文化低俗化顽症; 特殊群体亚文化对冲,折损主流文化建构,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传播造成现实挑战。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需要我们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统筹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传播新格局,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立足文化主权和文化安全,强化传播属性、坚守传播立场、形成传播特色、讲好中国故事、创新传播手段、盘活传播资源,真正发挥中华文化的影响力、感召力,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内化为全民族共同的价值信仰和思想基础,外化为推动民族复兴的磅礴伟力。唯其如此,物质上强大的中国,才能真正成为文化上强大的中国。
分类: 法学 >> 刑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9-12 合作期刊: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摘要: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亟需解决的社会突出问题。目前,我国刑事责任年龄划分现状仍无法与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超前化特点相适应,更加凸显出刑事责任年龄划分僵硬化特点。英美法系国家“恶意补足年龄”规则对解决此问题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立足中国实际,在论证引入该规则之必要性和可行性基础上,从适用范围、“恶意”认定、惩罚机制及制度体系衔接等方面入手,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本土化“恶意补足年龄”规则,以期在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同时解决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无法得到有效治理之难题,不断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司法体系。
分类: 法学 >> 诉讼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9-12 合作期刊: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摘要:证据方法的作用在于通过从客观上揭示证据内含的信息内容,联接证据与刑事证明。大数据证据表现出独特的建构性与质素多样性特征,使得现有证据的证据方法无所适从,需要依托融合性证据方法为其诉讼应用提供可操作性指引。而在刑事诉讼中运用融合性证据方法,可能对现有诉讼构造构成挑战。对此,可以从证据方法的工具与程序二维属性出发,建构正当程序保障:在工具属性维度,发挥法官庭外调查的能动、兜底性作用;在程序属性维度,构造“对等”性权利保障,弱化微观权力。
分类: 新闻传播学 >> 编辑出版学 提交时间: 2024-06-28 合作期刊: 《编辑之友》
摘要:作为当代阅读活动的外部环境与底层结构,数字阅读基础设施不仅涵盖互联网硬件设备、设施与物理环境,还包括数字平台的数据、程序及规范体系,且指向诸多阅读行动者间的互动互构关系。文章以基础设施倒置的研究方法,揭示出数字媒介平台并非被动、中立且不可见的实践背景,其蕴藏的能动性深刻影响着阅读意义的生成模式、象征机制与时空结构,重塑了作者、读者、文本、介质等要素之间的构序法则。同时,作为数字阅读基础设施的意义冗余,其潜在的信息超载、过度联结、“信息茧房”等负面效应,将给人类知识生产的独立性与创新性带来巨大风险。如何克服数字阅读的“熵增”现象,开启知识创新的“负熵”进程,是阅读研究必须回应的时代之问。
分类: 法学 >> 民商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6-27 合作期刊: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摘要:对退休老年人再就业劳动权益施以法律保护,能够呼应积极老龄化的战略要求、彰显劳动权享有的规范要求且满足平等反歧视的原则要求。退休老年人再就业劳动权益的法律保护存在硬性退休与劳动关系建立的困境和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险享受的困境。对此,应适当借鉴域外国家的经验,并通过发挥退休制度在劳动法体系和社会保险法体系中的不同价值,渐进式与弹性化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比例式与协调式发放养老保险待遇,以及政策化与法律化规制就业年龄歧视等路径来加以改善,实现对退休老年人再就业劳动权益更加充分更为全面的保障。
分类: 法学 >> 刑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6-21 合作期刊: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摘要:为实现对轻罪的科学治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消除前科制度的固有弊端,有必要构建轻罪前科消灭制度。在宏观层面可从罪刑均衡原则、罪责自负原则和人身危险性原理三方面夯实构建我国轻罪前科消灭制度的理论根基。在微观层面则要合理划定轻罪前科消灭的适用范围,即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附加刑,或定罪免刑、单纯宣告有罪;科学进行程序设计,建立依申请或依职权的“或选”模式,并由法院参考检察院、司法局等单位的意见作出是否消灭前科的裁决;加强配套制度的衔接:建立司法数据与人事档案、户籍信息平台共享机制,及时删除符合条件的前科信息。应将轻罪前科消灭作为社会矫正的鼓励手段,不断降低社矫对象的再犯罪率,真正实现其再社会化。
分类: 新闻传播学 >> 传播学 提交时间: 2024-05-20
摘要:社交媒体使用是影响公众与健康有关的态度认知和行为方式的重要机制。本研究在全面“三孩”政策背景下,基于信息寻求综合模型,构建社交媒体平台女性生育信息寻求拓展模型,对373位调查对象在社交媒体中的生育信息寻求行为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考察。结构方程模型分析结果表明,在生育情境中,直接经验、信念、信息载体特征均正向影响信息载体效用,信息载体特征和信息载体效用共同决定生育信息寻求行为。同时,研究发现作为新引入信息寻求综合模型的前因因素,健康意识和社会支持对女性生育信息寻求也存在显著影响。在此基础上,我们讨论了本研究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分类: 哲学 >> 中国哲学 提交时间: 2024-04-26
摘要:《墨子》“十论”各有上、中、下,学界一般认为上、中、下三篇分别是墨家三派对于墨子讲演词的不同记录。这一观点的主要依据是《韩非子·显学》的“墨离为三”,但不管是《韩非子·显学》还是《庄子·天下》都没有明确说过《墨子》“十论”上、中、下分别是墨子三派的记录,这一观点是后世学者所提出的。《韩非子·显学》与《庄子·天下》的叙述可以相互印证,墨子死后墨家确实有分派,但是如果真的分为几派,并且到了“相谓别墨”的程度,那么各派之间的观点就应该有很大差异。但是《墨子》“十论”上、中、下的观点基本是相近的,并不存在观点的冲突与对立;并且,从文本内容来讲,中、下既有与上的重合,也有对上的补充与发展,还有对上的某一方面的具体论述。总之,“十论”上、中、下更像是墨家后世学者对于墨子思想的不断完善和补充,而不是墨家三派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