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2-03 合作期刊: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摘要:基于治安管理处罚等非学术原因开除学籍,尽管具备一定的高校自主权因素,但不能完全遁入大学自治范畴,否则有损大学治理的法治根基。开除学籍属于行政制裁体系中的“惩戒罚”,与治安管理处罚并行适用不违背“一事不再罚”原则,但应受到三方面的法律限制。其一,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2条作为形式上的处分依据,仍需符合“过罚相当”与比例原则,使其法律适用具备实体正义。其二,因校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而开除学籍属于特殊情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需达到“情节严重”之程度方可作出。其三,高校对“情节严重”的判定,受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整体约束。同时,高校在“情节严重”要件上的解释仅限于主观层面,在整个情节认定中的作用力有限。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2-03 合作期刊: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摘要:虚拟财产是互联网时代财产权的重要表现形式,也是新时代法治建设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虚拟财产并非仅存在于《民法典》中,而是具有很强的宪法属性,对于保障财产权人的人格利益、丰富宪法财产权的客体范畴、划定公民财产权与国家权力的边界以及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民法典》第127条进行梳理,我们发现当前《民法典》至少存在对虚拟财产的法律定性模糊、对失衡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视不足、对国家介入行为的规制不足、对司法审判的规范指引笼统等缺憾,并直接影响了虚拟财产权主体的权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虚拟财产保障存在价值取向上的同质性,二者都是促进宪法实施的重要内容。事实证明,仅仅依靠私法体系并不足以保障公民的虚拟财产权,《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理应对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予以积极回应,并明确国家对于虚拟财产权保障负有法律边界以及国家保护义务,从而有效指引国家司法审判,将虚拟财产权保障纳入法治轨道之中。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2-02 合作期刊: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法律主体资格的构建是新村民融入农村社会并赋能乡村振兴的前置条件。构建新村民的法律主体资格应在坚持新村民与原住村民共同发展前提下,实现二者法律地位平等,在保证新村民权利设置充分性基础上,注重农村人居环境和土地资源保护,促进乡村绿色可持续发展。 新村民在农村场域的权利包括政治参与权、土地经营权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乡村生活居住权以及享受社会服务与保障的权利。 在构建新村民法律主体资格的具体路径上,应通过改革户籍制度、以“ 经常居住地” 登记作为对新村民的赋权条件,经由执法程序的完善,赋予新村民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乡村生活居住权,打破“ 城乡二元” 管理体制ꎬ促进新村民在农村场域社会服务与保障权的实现。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2-02
摘要:技术审核是行政法制体系中的新概念,当前技术审核制度还未能形成有效的规范体系,需要对该制度进行理论探析以指导执法实践,为后续完善立法提供智识。技术审核对象关键是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及其背后的算法,技术审核的本质是规范“算法权力”以及发现由算法权力引发的问题。从规范维度晰清粗放式技术审核并不能有效实现对算法权力的规制;阐明技术审核仍然作为一种技术的维度,具有有限理性的算法的理性缺陷;算法权力所导致的权力结构失衡,有反向导致支配技术审核的权力体系结构失衡的风险。宜应行政法治对技术审核的制度需求,规范配置权力结构,完善分类分级技术审核程序,合理分配技术审核法律责任,打通权力流通渠道,为技术审核制度的落地推行提供有效制度供给。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1-29
摘要:随着法治政府与数字政府的建设,行政权力中不断注入算法技术,但目前算法行政权力缺乏科学分类,阻碍了学术研究的深入,权力配置失衡、规制不足等问题迟滞了算法行政能力建设实践。文章认为,需通过科学的类型化厘清算法注入行政权力后规训行政权力的两个维度,从实践性、规范性、有限人类理性层面论证并构建算法行政权力自我规训的机理。在规范算法权力上,算法权力的规制不是简单的技术或法律规制问题,须尊重算法自身的逻辑,即应在厘清算法行政权力的类型和遵循算法治理逻辑的基础上,打通权力通道以寻证“算法权力”的合法性,通过行政行为分级分类框架规范构建内外型算法行政权力,并建立算法制衡算法的正当程序机制。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1-29 合作期刊: 《行政与法》
摘要:邀约式执法是管理行政向服务行政理念转变的基层智慧结晶与创新成果。邀约式执法创新实践面对着创新能够带来的共性问题:对现有规范的突破,行政目标与行政方式缺乏匹配,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产生形变。邀约式执法创新价值体现为违法责任豁免和推动涉企行政合规,但同时也面临着行政检查混同导致的不依法履职的风险和新裁量要求突破现行规范的风险。长期来看,涉企行政合规工作需要推动行政合规整体法律体系的建设:短期则需要在具体试点实践中贯彻落实顶层设计,规范协议内容与程序,保障执法创新依法展开,完善对创新执法的监督并保障相对人的救济权利。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1-29 合作期刊: 《法学家》
摘要:自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党内法规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迄今已有十年。在政策推动下,党内法规成为学界的重点关注对象之一,不同学科的学者们对党内法规展开了诸多研究。尤其是法学界,对党内法规的性质、党规国法衔接协调、党内法规的效力、党内法规体系化建设和制度落实等关键议题展开研究,形成了诸多学术成果。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和依规治党的深入推进,今后应当注重学术研究和党内法规实践的有序互动,同时深入研究如何进一步推进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注重对地方党内法规的研究、明确党规和国法如何实现更高层次的衔接协调等。党内法规研究的方法应予优化,阐明党内法规对世界政党治理的借鉴意义。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1-29 合作期刊: 《法学家》
摘要: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将变更决定的适用模式调整为限定适用。限定适用是对混同适用的修正,旨在强化变更决定在特定情形下的适用。在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定位下,限定适用包含了确定适用与有限适用双重面向。限定适用的三种情形中,“内容不适当”应当限于法定裁量范围内实体内容效果裁量的瑕疵,并且排除滥用职权;“未正确适用依据”应当明确与“没有依据”和“适用的依据不合法”之间的界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行政复议机关查清事实和证据”应当综合考虑案件事实的特点由复议机关裁量适用。变更决定限定适用的实现需要确立多项保障措施,通过规定禁止不利变更、听取意见程序保障申请人权益,使其愿意接受变更决定;通过设置作为咨询机构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强化复议机关的机构能力,促其主动作出变更决定。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1-27 合作期刊: 《内蒙古社会科学》
摘要:国土空间规划中的“三区三线”改革旨在形成生态文明时代“区”与“线”分工协作的空间治理新路向,以弥合既有规划法治因“区线”同质化而产生的财产权限制过度与重要法益保护不足的问题。“三区三线”的重要创新在于对“山水林田湖草沙”资源聚合后的整体生态价值予以独立识别,这与既有规划的经济有用性导向相抵牾。“三线”改革谋求依据生态、农业等法益价值的重要性程度设定差异性空间管控,与现行指向个体资源利用行为的均质化点状管制模式存在掣肘;“三区”改革实行主导功能下的空间兼容性利用,与土地“单一用途”管制规则形成冲突。鉴于此,有必要依托“管制线”和“功能区”的差异化设置提升管制强度以符合于比例原则,并确立“区线”协同后“以所处空间定权利权能”的规划实施效果。具体而言,应通过赋予生态优先以基本原则的法律地位、构建“三线”在内外部行政中的双重空间管制路径、完善“主体功能—用途选择”的空间规划实施制度来推动“三区三线”改革的立法转化。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1-27
摘要:从游戏对生存、娱乐与资本的发展影响来看,赛博人及其赛博行为已完全数据化,赛博人的身心在数字游戏中完全离场,仅成为资本增值的符号。尽管《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定义了“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但仅靠现有规制措施难以取得实效。相关治理还面临着赛博人选择沉迷的自由意志争论,存在着网络游戏巨大的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的平衡难题。在整体规制已成趋势的肯认下,宜依法稳妥有序推进网瘾障碍相关标准的建立,为网瘾侵权损害责任的伸张奠定基础,同时积极完善相关公益诉讼体制机制,提升算法行政能力并细化算法监管模型。
分类: 法学 >> 诉讼法学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1-25 合作期刊: 《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摘要:《禁毒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形成了全新的戒毒体系。但由于立法的缺失以及配套制度的不完善,检察权在强制隔离戒毒中的运用长期受到制约,造成了检察监督的盲点和空白,影响了检察机关的监督意愿和监督实效。强制隔离戒毒的根本目的在于消解戒毒人员的人身危险性和增加其再社会化的能力,维护戒毒人员合法权益不受减损,是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的首要价值考量。为使强制隔离戒毒活动有序运作,保障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完善立法是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的必由之路。需以问题为导向,从权利本位出发,通过确立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明确监督的内容和方式,加强对戒毒人员的权益保障,推动整体立法实现执法全过程监督。强制隔离戒毒机关要由被动监督向主动接受监督转变,通过优化检察机关的监督方式,确保监督落到实效。重构以检察监督为主的多元监督新路径,落实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制机能。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1-18
摘要:人工智能赋能国家监察是数字时代深入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基于数字纪检监察体系构建的现实目标,人工智能赋能国家监察的系统演进逻辑体现为三重维度,即从个案监察到系统治理的价值转向,从人力监察到智能监察的动力转换以及从电子监察系统到人工智能系统的技术进步。在助推纪检监察工作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时,当前监察实践依然面临着技术依赖、数据壁垒、数据泄露以及算法技术缺陷的技术观念兼容风险。因此,在人工智能的工具理性与纪检监察工作的价值理性之间,立法应寻求相对平衡的规制进路。为化解人工智能赋能国家监察的技术和观念风险,未来应以人工智能的辅助性定位为基础,考量建立健全监察数据共享机制,夯实监察数据全流程管理保障机制以及增强人工智能生成结果的可接受性等规制方式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1-18 合作期刊: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摘要:侵入铁路线路与阻挡列车开行是铁路客运站常见的行人侵限行为,对铁路运输安全和公共秩序构成严重威胁。通过分析湖南、广东、海南三省5 年间的相关案例,提取出该类越轨行为的类型和特征,并从动机的形成过程和实施行为的即时环境两个角度剖析侵限行为的成因。研究发现,侵限者越轨行为的形成主要受到法律规制不完善、个体认知不足以及消极情绪失控等因素的影响,并且更可能在即时环境中存在着不良秩序和防控漏洞时实施侵限行为。因此,在防控对策上,应从削弱越轨倾向滋生和阻断即时环境中的促动因素两条主线出发制定举措,以实现有效防控。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1-16
摘要:《监察法》的修订必然带来监察法学科的新发展,总体上呈现出丰富和完善监察执法措施和强化监察自我约束两大趋向。具体体现在监察法学研究对象、监察法学概念体系、监察法学专业理论等三个层面上。研究对象的新内容包含完善总则和有关监察派驻的规定、授予必要的监察措施、完善监察程序、充实反腐败国际合作相关规定、完善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机制。监察实践的新视点即是监察主体依据新增制度规范开展的监察活动;概念体系新增加包括新增的强制到案、责令候查、管护、禁闭等新概念。专业理论新发展包括监察主体、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监察自身监督等专业的理论创新。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监察法学科的发展应当建立在对监察法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坚定笃行的基础上。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分类: 法学 >> 诉讼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1-14 合作期刊: 《法学研究》
摘要:近五年来,中国特色行政检察监督的范围不断拓展、手段日渐丰富,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的独特作用更为明显,同时也面临规范依据欠缺和监督资源不足的现实问题。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行政检察监督的全面深化,应当坚持依法履职和积极稳妥拓展并重原则,围绕行政生效裁判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着眼于为行政诉权提供全面有效的司法保护,检察机关应秉承起诉条件低阶化原则,积极拓展对确有错误的不予立案、驳回起诉裁定的监督形态,提升国家吸纳化解行政争议的治理能力。为实现行政法律规范的统一正确适用,检察机关应熟练运用文义解释、目的解释方法,不断拓展对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的监督形态,提升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的治理能力。从坚持党的领导和执法办案“三个效果”相统一的理念出发,检察机关应树立法政兼容思维,不断拓展法理、情理、事理融入行政生效裁判监督的形态,提升国家定分止争和塑造法治社会的治理能力。行政生效裁判检察监督制度的发展,能够进一步丰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行政检察力量。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1-13 合作期刊: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摘要:《马拉喀什条约》为视障人士获得出版作品提供了一系列版权限制与例外,同时也为公共图书馆的被授权实体地位以及数字有声读物的无障碍格式版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国作为世界上视障人士最多的国家,同时也作为《马拉喀什条约》缔约国,有必要采取一系列相应措施来履行条约义务。通过以我国公共图书馆数字有声读物无障碍服务的必要性为逻辑起点,分析公共图书馆数字有声读物无障碍服务所涉及的版权问题,在深入阐释《马拉喀什条约》中有关公共图书馆数字有声读物无障碍服务制度表达的基础上,从公共图书馆服务角度与著作权法完善角度提出我国公共图书馆数字有声读物无障碍服务的完善路径。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1-12 合作期刊: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摘要:在灾害救助中,介于公共利益和个体利益之间的集体利益存在着如何界定与代表的难题。对灾害救助义务进行类型化分析,可识别出不同类型的集体利益,从而明确救助的授益指向。由此可进一步探讨补偿的四类给付请求权,即因灾害应对所作特别牺牲的补偿请求权、复建社会基础设施请求权、复建经济基础设施请求权,以及必要的程序性集体给付请求权。灾害救助与重建的公共基础设施具有极强的“属人性”特征,集体成员可将“个人权利及其实现的必要条件”作为其代表主张实体请求权的基础,并参与到救济程序中。集体给付请求权的实现未必需要“增量”的救助资源,只需要优化“存量”资源的配置。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分类: 法学 >> 经济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1-12 合作期刊: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土地复垦合作监管是将合作治理范式适用于监督、规制土地复垦活动的一种行为过程。以能力要素、对口协商和信息公开这三个关键问题为突破口,利用土地复垦监管行为规范样本,解析客观严密化的行为内部体系要义,进而检视相应的行政行为法理论所涉 行为素质、行为协同与行为互动命题。行为素质命题主要凸显于作为行政相对人之土地复垦责任主体和权利人的实践精神面向,旨在提升相关当事人参与土地复垦监管活动的能力要素。行为协同命题主要凸显于行政主体维度中土地复垦监管对口协商机制的程序与实体面向,旨在弥合相关当事人之间的权力行使资源与法律地位分歧。行为互动命题主要凸显于作为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两类土地复垦监管当事人的沟通渠道面向,旨在确保相关当事人之间实现无障碍化信息公开。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1-07 合作期刊: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摘要:在新法出台的当下,城镇规划区内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能否直接入市仍是改革的争议焦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与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存在有效联动,城镇规划区内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能够切实大幅缩小征地范围,促进征收补偿标准的提高,并与成片开发征收制度进行衔接,还能逐步转变政府对于土地财政的依赖。允许城镇规划区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所带来的制度上的难题和现实中的困境,则可以通过宪法解释和整体转权的措施化解。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1-07 合作期刊: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摘要: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有别于西式民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新表达,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在要求,是真正能够实现人民民主的新选择。作为人民当家作主最主要的途径,人民代表大会必须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优势,特别是推动基层人大更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过程中应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依法治国、以人民为核心和落实民主环节完整的四大原则,利用信息技术进步奠定的物质基础和客观条件拓展民主工作平台,推进民主工作平台建设的制度化、体系化、精细化和综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