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信息资源管理 >> 档案学 提交时间: 2024-07-23 合作期刊: 《档案与建设》
摘要:作为一对矛盾体,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具有法理与情理的双重性,法理要 义在于控制与共享的逻辑进路、程序与实质的正义标准、常态与例外的基本原则;情理取 向则在于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社会分层的客观要素、正当共识的目标导向。法情的相 互协同表现在情理是法理的基础,且在一定条件下能够转化为法理,同时由场景主义、信 息控制和弹性空间因素而发生冲突,需要进一步调适,以维系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的相 对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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