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哲学 >> 中国哲学 提交时间: 2024-09-17 合作期刊: 《国学学刊》
摘要:春秋时期,民在礼乐秩序中的作用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整民成为礼的目的与归宿。虽然君子与小人依然分属不同等级,但此区别不是隔绝而只是分工不同,都具有同等的重要性。这种对民的重视不仅仅基于功利性的考虑,还是一种新人性论的体现。当时的士大夫们出于对民意与政事之间关系的深刻认识,提出信与礼是为民生利的正道,因而是“政之大节”。国家政事的落脚点在于“利以平民”,且生利需以行义为前提。君主有德,能为民众谋利,自然会得到拥护,成为“民之望”;民心安定,则社稷有主而鬼神得祀,进而赐福于君。在位者养民、厚民、富民不是一味地无限度地满足民众的欲望,而必须有所节制。《左传》中的民本思想通过历代儒者、士人的阐释,至今仍然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