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提交时间
按主题分类
按作者
按机构
  • 论数字伦理体系的建构

    分类: 哲学 >> 伦理学 提交时间: 2024-08-27 合作期刊: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构建数字伦理体系,有利于回应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正反”二重性,克服法律规范和传统治理方式的局限性,防范数字网络安全和伦理技术风险,保证数字社会良性运转,应对数字技术对传统伦理体系造成的严峻挑战。在建构数字伦理体系时,应处理好规范和发展等五大关系,保障各相关利益主体的实质参与,建立贯穿全链条的各类制度体系,强化所有相关要素的标准化设计,进行数字技术的全周期伦理考量,遵循数字伦理框架性原则。要以元规则为出发点,以求善、求真、求美为指引,构建抽象化与具体化相结合,适应不同时期、不同主题、不同环境、不同领域的数字伦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