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哲学 >> 中国哲学 提交时间: 2024-06-06 合作期刊: 《文史哲》
摘要:孔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初始涵义,在于自我限定,避免强人所难,从而达到心灵上的宁静。证之以庄子对“推己及人”及“仁义”的批判和对“至仁无亲”的描述,更说明孔子追求的是“心安”,而不是利益的交换。据此可知,康德、叔本华、尼采和俞吾金等人站在近代个体意识高涨、人己对立的契约原则上批判这个命题,忽略了孔子重视“心安”、轻视功利的初衷。但是,既然该命题将人己对立起来,必然导致人们从互惠的或契约的角度理解它,这就导致它的实践困境:首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存在一个“自己当下所行”与“自己对他人的期望”之间的时间差,即我所做的,不会立即得到回报,甚至永远不会得到回报,于是一些人便不愿遵守;其次,这种功利的解析又必然与该命题所包含的感性成分发生冲突,使人们徘徊于理性与情感之间,使该命题难以得到很好的贯彻。
分类: 哲学 >> 中国哲学 提交时间: 2024-05-14 合作期刊: 《船山学刊》
摘要:王夫之倡导正心先于诚意,说“学者明明德之功,以正心为主,而诚意为正心加慎之事”,认为心是恒定的,而意乃与外物交感而生,是偶发不定的。 因心之恒定,故可以存养以理,立之为志,用来监督意念的发生和方向。因意念之不定,故不可仅诉诸意念以诚意,而要“以志观意”,使意念有所遵循。其所遵循者就是已正之心或素养之志。对«大学» “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王夫之解释说,正心是无事时的存养,而诚意是接物时的省察。虽然无事时心皆合于理,但是接物时意念发动则有可能不合于理。这就需要时刻省察意念之邪正,以防止意念对已正之心的颠覆。 这就是“意诚而后心正”。但是,通观王夫之的论述,他始终坚持正心为先,诚意乃正心之巩固。在他看来,没有心中之理则,诚意根本无从谈起。 这与他坚持“复礼”先于“克己”一致,因为只有以礼作为标准,克己才能有所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