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哲学 >> 中国哲学 提交时间: 2024-06-25 合作期刊: 《邯郸学院学报》
摘要:摘 要:《荀子·性恶》篇有“纵性情安恣睢而违礼义者为小人”“从其性顺其情安恣睢,以出乎贪利争夺”“以秦人之从情性安恣睢,慢于礼义故也”说,《非十二子》篇有“纵情性安恣睢禽兽行,不足以合文通治”说。人们多以这里“安”字为实词,训为“安于”“习惯于”,将“纵(从)性情”与“安恣睢”断开,标点为“纵(从)性情,安恣睢”。通过文例的比较、语义的分析,认为这四例“安”字都是连词,相当于“而”;“安恣睢”应与上文连读,不应断开。“安”作连词用,《国语》较早,《逸周书》《管子》《墨子》《大戴礼记》《战国策》《战国纵横家书》《吕氏春秋》等“时有所见”。汉代以后没有发现类似用法。《荀子》书却高达四十多例。说明“安”作连词用是《荀子》书语言上的一个区别性特征。从“安”字作连词的语言习惯看,《荀子·性恶》篇不伪,与《非十二子》篇一样,都应是战国时期的作品,应该是荀子亲著,不可能是汉人所为。这与《荀子》书“伪”“綦”两字的特殊用法所反映出来的事实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