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历史学 >> 中国古代史 提交时间: 2024-10-29 合作期刊: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尚书·吕刑》主旨,《书序》说是吕侯为穆王训夏赎刑,然全篇并无夏朝痕迹,所记为从蚩尤、三苗、伯夷以来,社会从暴政走向刑法、德刑的大脉络,当属周人所述先秦司法史。篇名犹言“吕侯说刑”,前半篇论刑之渊起,揭示三苗“德刑”之伪。后半篇论如何建设真德刑,涉及德之缘起、学理、结构、价值等大本大原问题,以及审案程序、疑赦从宽、典狱守则等操作规范,足见周人德刑思想的体系已在理论与制度层面上成立,其深意则是为刑安装“准星”,使之能精准除恶,故反复论德,而未渲染如何用刑。《吕刑》所谓德刑,并非儒家之德与法家之刑的简单相加,而是“德之刑”,犹同篇所言“祥刑”。各国皆有刑,而以德字加诸刑字之上,强调刑必须在德的指导下使用,则为中国传统司法文化所特有。
分类: 历史学 >> 中国史学理论及史学史 提交时间: 2024-08-27 合作期刊: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周代没有完整记载法治思想的史书,周代的法治思想,散见于西周的《尚书》《周礼》及东周诸子的学说中。西周鉴于夏桀、殷纣实施暴政而亡的教训,推行仁政。仁政以德治为主,也兼顾法治。法治成为周代仁政的两翼之一,表现为以仁立法,以仁司法,明德慎罚,德主刑辅。到了东周,虽然诸侯争霸、礼崩乐坏,但西周的仁政传统仍占主导地位,仁政不仅被儒家学说加以发展,也被道家学说加以补充、杂家学说加以兼取。即便法家、名家公开反对仁政德治,主张严刑峻法,也是打着仁义的旗号。在仁政之下兼行法治,或打着仁义的旗号强调严刑峻法,构成了周代法治思想的整体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