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提交时间
按主题分类
按作者
按机构
  • 论生命意识中的终极关怀

    分类: 哲学 >> 伦理学 提交时间: 2024-08-02 合作期刊: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摘要:生命意识是生命的本体论规定,是生存意识和生活意识的统一。“终极”作为由“终”和“极”组成的联合式复合词,其词义既与终端又与顶端相联系。与“死”相对应的生命过程的终端词义和与“生”相对应的生命意义的顶端词义相结合,就构成了人生的终极意蕴。终极关怀就是生命意识对人生终极意蕴的“终极地关怀”,是生命意识的必然,以“趋生避死”为旨归,把消解死亡恐惧作为“避死”的首要内容,把筹划到最本己的能在作为“趋生”的根本目的。终极关怀通过终极信仰,使信仰在信念基础上确立,从而在与初级关怀相对应行为目的的设定及其坚守中发生作用。人文精神作为最有影响的社会价值观念,会对个体生命活动中的终极关怀产生影响:主体意识的发展,越来越深刻地把人生终端和顶端的终极意蕴转化为终极关怀;追求自由意识的发展,不断赋予终极关怀时代特征;批判意识的发展,使终极关怀的本己性尽可能地展现其固有的“达到‘尽善尽美性’的冲动”。生命意识中“趋生避死”的要求是必然的,然而这个要求最终不可能实现也是必然的,这两个“必然”揭示了人生的“悲剧性的冲突”,构成了终极关怀中的悲剧意识。但正是这一悲剧意识所体现的个体在“趋生避死”中“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崇高形象,使生命意识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