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双碳”目标背景下,中国环境立法应作相应调整,实现从污染防治到降碳协同的范式转换。当前面向“双碳”目标的环境立法存在数量不足、位阶偏低、内容不完整、针对性不强等问题,未来应当转变环境治理思路,以环境质量为环境法直接管制目标,从污染防治发展为满足人民对优良环境的更高期待。同时,加快制定气候变化应对法,加强各现行环境单行法的协同立法,丰富立法数量,提升法律位阶,通过管制、激励、教育等多重手段来调控温室气体的排放与吸收,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落实“双碳”目标,彰显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国担当。
[V1] | 2024-04-22 13:01:35 | PSSXiv:202405.00082V1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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