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性善与性恶是孟子和荀子不同的人性主张,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如何处理这两种不同人性理论的关系,早已成为儒学研究的重要话题。三分法提供了一种新的诠释可能。所谓三分法是儒家生生伦理学基于对孔子思想结构的分析,将与成德成善相关的因素梳理为欲性、仁性、智性三个部分,突破感性、理性两分模式束缚的一种方法。在这种新方法的视域下,孟荀二子的不同主张各有其得失。性善论之所得是发展了孔子的仁性,但失之于忽视了智性,从孔子整全的思想结构中脱离了出来,难以处理特殊境遇下如何成德成善的问题。性恶论刚好相反,其所得是推进了孔子的智性,而失之于丢掉了仁性,致使学理缺乏道德动力,不得不将希望寄托于隆礼重法。要正确处理性善论与性恶论的关系,应该打通孟子和荀子的壁垒,从仁性和智性两个层面看待人性,最终形成仁智双全,善恶齐备的理论格局。舍此而求其他路径,最多是小修小补,纵有局部之效,但终究难成根本之法。
[V1] | 2024-04-29 11:07:38 | PSSXiv:202405.00346V1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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