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单边经济制裁在全球经济往来中的出现愈发频繁,如何在国际商事仲裁中适用制裁法律成为现实问题,确立仲裁庭管辖权、认定合同履行与承认和执行裁决面临着挑战。本文研究发现,从法律适用理论来看,单边经济制裁适用问题存在争议的主要原因在于单边经济制裁的定性不清、仲裁庭适用法律自由度大、制裁法与公共政策界限模糊。以下举措有助于在国际商事仲裁中维护国际商事交往环境的健康发展:建立健全涉制裁专属管辖权与豁免许可制度;参与涉制裁案件审理的仲裁员应明确仲裁地法的重要地位,适当兼顾与仲裁地价值共享国的制裁法;涉外交易个体需重点关注制裁免责条款内容与仲裁地的约定等,仅供参考。
[V1] | 2024-10-21 10:10:05 | PSSXiv:202410.02484V1 | 下载全文 |
1. 中国省级数字营商环境指数测度及时空演进特征分析——基于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与领悟 | 2024-10-22 |
2. 新质生产力驱动乡村全面振兴:理论逻辑、关键问题与实践方向 | 2024-10-22 |
3. 数字政府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路径研究 | 2024-10-22 |
4. 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与传统农业的转型 | 2024-10-22 |
5. 国有企业改革的理论建构与演进逻辑——以企业契约关系为视角 | 2024-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