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大市场视域下反垄断事务的共同事权属性及其实施结构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8-14 合作期刊: 《法学家》

    摘要:出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需要,中国反垄断法历来将反垄断事务界定为中央事权。然而,在近年来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却将执法权一揽子授权和委托给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从而形成了事实上的央地双层执法结构。这种分权执法模式和欧盟执法的非集权化改革以及美国“反垄断联邦制”的执法结构存在共通之处。基于过往执法效果的认知和域外经验的启示,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不能通过事前限权的路径来追求执法标准的统一,而应该在充分执法的基础上构建统一标准的事后规范机制。对应地,业已形成的双层执法结构应被视为反垄断事务从中央事权迈向共同事权的转捩。在此基础上,还需要构建与共同事权属性相匹配的实施结构,包括中央执法工作重心的转向,地方执法行权空间的形塑,以及中央和地方统一执法标准的协调合作机制。

  • 新《档案法》实施背景下档案法规体系建设的困境与出路

    分类: 信息资源管理 >> 档案学 提交时间: 2024-07-25 合作期刊: 《档案与建设》

    摘要:新《档案法》实施背景下,与旧《档案法》相配套的档案法规体系面临 着过时的危险,亟待全面修改。新《档案法》的内容存在十大亮点,我们要从坚持党 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改进档案管理工作等方面来把 握其实施意义。现有档案法规的制定程序缺乏专家论证,科学性不强;部分内容与 新《档案法》冲突,体系性不强;法规与上位法及彼此之间高度重复,未凸显地方特 色,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因此,我国应当从整体上完善档案法规体系。具体路径 包括各地区在修订档案法规时,对档案法规草案进行专家论证,必要时委托第三方起 草,提升档案法规立法的科学性;通过立法后评估、定期清理和备案审查,增强档案法 规立法的体系性;在档案法规立法过程中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凸显地方特色。

  • 我国档案法治现代化建设:内涵界定、问题检视与实现机制

    分类: 信息资源管理 >> 档案学 提交时间: 2024-07-23 合作期刊: 《档案与建设》

    摘要:档案法治现代化是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秉持法治建设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基础和时代发展进程同 向变化的理念,而开展的档案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工作的动态过程。实现档案法治现代化,不仅应以习近平法治思 想作为根本遵循,还要统筹档案法规体系的立改废释工作机制,改革档案行政执法机制,准确适用法律审理涉档案件的 司法机制,并健全完善档案法律法规的普法机制。

  • 行政处罚与行政罚的关系之解

    分类: 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4-10 合作期刊: 《法学家》

    摘要:行政处罚是我国实定法和学理上的重要概念,它与德日行政法上的行政罚概念并不相同。行政罚概念在德国最先由戈尔德施密特提出,经美浓部达吉等人介绍传入日本,并对我国民国时期行政法学产生重要影响。新中国建立后,行政罚概念被行政处罚取代,二者虽仅有一字之差,但内并不相同。行政罚是指对违反行政义务的行为科处的法律制裁,其“行政性”体现在处罚对象的违反行政性。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的不法行为科处的法律制裁,其“行政性”体现在处罚主体与处罚程序的行政性。我国的行政处罚概念是受到苏联法学影响的产物。在德日法上,真正与我国行政处罚类似的,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行政罚,而是目前德国法上以《违反秩序法》为核心建构起的德国版“行政处罚”制度。厘清行政处罚与行政罚的区别,有助于理解我国行政处罚的概念,探究行政违法行为与犯罪的区别,有益于比较法研究的精细化。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司法体制改革理论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08-14 合作期刊: 《法学家》

    摘要: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司法体制改革理论,在领域内容上,主要由政治方向论、目标任务论、价值依归论、文化机理论、路径模式论等五个子理论构成;在原理结构上,深入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的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实践论层面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系统揭示出司法体制改革的政治属性、社会属性、价值属性、功能属性和规律属性;在实践逻辑上,遵循司法体制改革出发点和落脚点的确定以及两点之间运动轨迹的设定,科学部署了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路线图和任务书,系统规划了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路径和方法;在理论功能上,是新时代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迈向中国式司法现代化的理论指南和根本遵循。

  • 习惯法在民国江苏地方法院民事裁判中的赓续与鼎新

    分类: 信息资源管理 >> 档案学 提交时间: 2024-07-18 合作期刊: 《档案与建设》

    摘要:清代末年,清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法律章程,使得中国现代司法体制开始建立,裁判过 程随之发生变革,为民国时期司法制度的革新做了铺垫。当前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许多地方 保留的民国司法档案还没有得到有效整理,因而对民国时期地方法院在新旧交替之下的司法裁判 实践的研究,尚有许多空白之处。法源的继承和变迁是民国司法实践的重要方面,民国江苏地方 法院的裁判文书对于民国时期习惯法在民事裁判中的运用有具体呈现,不仅直观反映出民国时期 地方法院对中国传统习惯法利用的继承与赓续,同时也见证了新式法治理念下中国司法裁判制度 的革新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