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法学 >> 民商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5-23 合作期刊: 《财经法学》
摘要:随着全球数据跨境流动的深入推进,各国在个人数据保护领域的域外管辖实践逐渐增多。合理性原则可作为国际层面协调各国解决域外管辖冲突的重要理论和方法论指导。立足于既有理论与实践,合理性原则可结构化阐释为形式上的可预见性要素和实质上的利益衡量要素。可预见性要素包括密切性和客观性标准,要求域外立法管辖的连结点符合密切性和客观性要求。利益衡量要素可分为直接和间接利益衡量,要求一国执法或司法机关在个案中衡量各连结点管辖国利益强弱,遵从更强利益管辖国管辖。直接利益衡量下,管辖利益强弱次序排列大致为数据控制者所在地、数据主体所在地、数据处理行为地与数据来源地。间接利益衡量作为直接利益衡量位序排列的纠正机制而存在,促进实质正义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