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历史学 >> 中国专门史 分类: 理论经济学 >> 经济史 提交时间: 2024-10-25
摘要:清代老龙石堤系襄阳藩屏、全郡保障,为唯一卫城官工,最为紧要。雍乾时期,襄阳老龙堤工的修防经费由襄阳府库定款岁修银与筹备生息银直拨。嘉道时期,老龙石堤大工频繁,加之白莲教起义后府库筹备银减半且逐渐透支,因而借用湖北藩库各款和筹拨藩库商捐堤河发商生息银。咸丰二年(1852)太平军兴,湖北办理团练提用考龙提士修费本息银各款,岁修银改由湖北藩库拨解。同光时期藩库堤工岁修定款支用殆尽,老龙堤工修防由藩库厘金支付,或不敷由外销款办理。有清一代,襄阳老龙石堤修防经费自始至终系地方财政,不同阶段分由定款、筹款、借款组成,三款各尽其用,而筹款发商生息银、厘金至关重要。至此,清中央政府选择放弃干预各省官工水利事业的政策,而由湖北地方政府主导汉江官工江防事业的建设与财政运作水利经费的支出,并使官工江防行之有效,呈现出地方政府的财政治理机制与能力富有弹性、卓有成效,此为各省官工水利治理的常规模式。
分类: 历史学 >> 中国专门史 分类: 理论经济学 >> 经济史 提交时间: 2024-10-25
摘要:针对晚明以降襄阳卫军丁逃亡与屯田民地化的现象,清前期国家将襄阳卫归并鄭、均、房、竹一卫三所,并招复运丁,以清屯归运与开垦屯亩并举,征解屯田津银,分给各船济运,执行起“计屯起运”的漕运制度,使襄阳卫屯坐州县,挽运漕粮。清中后期襄阳卫屯田帮津银、资役银等漕项的征解与奏销往往在两三年之后才能分解续完,并存在着亏空与挪用的情况,而难以办漕。与此同时,在咸丰七年(1857)胡林翼漕务改章之后,湖北漕粮折银征解以采买海运的方式运输京通二仓,导致襄阳卫无漕运可办。至此,清代国家“以漕办漕”的治漕理念在“计屯起运”制度的湖北区域实践中濒临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