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法学 >> 刑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9-24 合作期刊: 《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CPTPP在数字版权的刑事保护方面做出了高水平的示范,对数字版权犯罪保护客体进行大幅度扩容,在新型数字版权侵权行为犯罪化方面进展超前,删除数字版权侵权犯罪中的获利目的要件,降低了数字版权侵权犯罪入罪门槛。为对接 CPTPP,我国数字版权刑事保护要转向精细化分类保护模式,转向直接保护与间接保护模式相结合模式,转向以事前预防为主、事后惩治为辅的全新模式。为达到 CPTPP数字版权刑事保护的高标准,我国应通过设置空白罪状的方式进一步扩大数字版权侵权犯罪圈,建立与数字平台的协同合作机制,提高数字版权犯罪线索移送与数字证据获取的效率,遵守罪刑相适应原则精准赋刑,实现罪刑对称与罪刑均衡,释放刑法的数字版权保护效能,为后续加入 CPTPP谈判提供刑法领域数字版权保护改革具体清单,为数字版权侵权犯罪这一全球性犯罪的治理提供高质量的“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