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共产党能力的多维探究

    分类: 中共党史党建学 >> 中共党史党建学 提交时间: 2024-09-04 合作期刊: 《山东社会科学》

    摘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依规,规治必重能力。在中国共产党坚持“依规治党”基本方式的基础上提出“依规治党能力”这一标识性学术概念,继而引出“依规治党能力建设”这一全新重大命题,是新时代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党的治理现代化和深化依规治党实践的必然要求。依规治党能力生成于依规治党实践,是党建能力和法治能力的有机统一,具体是指中国共产党运用法治思维,通过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在制度轨道上正确开展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活动,从而实现党良规善治的本领。依规治党能力作为一个系统存在,从制度建设过程视角来看,主要是由党内法规规划能力、党内法规制定能力、党内法规实施能力和党规国法协同能力共同构成。通过提升这四个方面能力,综合满足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规划统领”“良规供给”“高效实施”“国法协同”的需要,有助于提高依规治党整体实践效能,更好发挥其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政治保障作用。

  • 习近平关于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

    分类: 马克思主义理论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提交时间: 2024-04-24 合作期刊: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依规治党发表了一系列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的重要论述。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的应有之义,是对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学说特别是管党治党理论的原创性贡献。深入研究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重要论述的原创性贡献就必须全面准确地阐述其核心要义。该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内容:一是强调从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战略高度来谋划依规治党;二是在法治思维大框架中完善党内法规体系;三是完善党内法规体系“要扭住提高制度质量这个关键”;四是遵循管党治党规律,辩证地处理纪法关系;五是依规治党的生命力在于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上述五个方面的内容,形成了科学完备、内涵丰富、逻辑严密的依规治党理论体系。该理论体系是在长期依法执政实践中总结提炼出来的原创性理论,深刻揭示了管党治党的客观规律,创新性地回答了依规治党诸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正确把握依规治党的核心要义,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 “增强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学习习近平关于的重要论述

    分类: 马克思主义理论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提交时间: 2024-04-23 合作期刊: 《党的文献》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围绕依规治党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全面阐述了坚持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问题。一是系统阐明了依规治党的重要意义。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是有效防范和化解前进道路上各种风险挑战的战略举措。二是全面阐释了依规治党的科学内涵,明确了依规治党的基本依循、责任主体、客体对象和实践要求。三是清晰指明了依规治党需要把握好的几个重大关系:要坚持党内法规制定与党内法规执行协同推进,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紧密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坚持抓住“关键少数”与管好“绝大多数”有机结合。

  • 视域下党员提出不同意见权的法教义学分析

    分类: 中共党史党建学 >> 中共党史党建学 提交时间: 2024-09-13 合作期刊: 《廉政文化研究》

    摘要: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方式,法教义学则是依规治党的重要方法论。以民主集中制为分析框架,可以梳理出一个保障与限制党员提出不同意见权的规范体系。党组织自始至终都尊重和保障党员提出不同意见权,但是党组织的意图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确定而外化,则成为党员提出不同意见权规范体系适用的关键节点。节点之前,党员可以真实地表达自己的不同意见,只要意见本身不违反纪律即可;节点之后,党员只要坚决执行党组织的决定,仍然可以声明保留不同意见,并且可以继续向党的上级组织反映,但在提出不同意见的对象和方式上应当有所限制。

  • 自我革命赋能的理论逻辑

    分类: 中共党史党建学 >> 中共党史党建学 提交时间: 2024-09-04 合作期刊: 《廉政文化研究》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指导下,我们党注重运用党内法规制度从严管党治党,走出了主要以坚持依规治党实现“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政党发展之路。作为党推进自我革命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依规治党以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核心目标,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实践主题,在时代发展进程中形塑出独特的“大党建”内容格局、“两个重大作用”功能格局、“大法治”治理格局,并且遵循“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方法论指导,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开创了目前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实践,为新时代全面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战略,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提供了充分有力的制度保障。

  • 论党内法规对党内关系的调整——以《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为视角

    分类: 中共党史党建学 >> 中共党史党建学 提交时间: 2024-09-18 合作期刊: 《长白学刊》

    摘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要求需要党内法规制度予以保障。相较于国家法律,党内法规在调整方式上有其独特优势。党内法规以义务为本位划定党员和党组织的行为边界,党内法规制度对于执政党建设、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等都具有重大意义。党内法规作为党内具有法律性质的规范,仅应对党内关系进行调整,不应调整党外关系,其只对党员与党员、党员与党组织、党组织与党组织三组党内关系进行直接调整。但党自身特殊的政治法律地位决定了党内法规对党内关系的调整势必会影响党外关系,从而对党外关系产生间接调整作用。《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党内法规调整的要求和特点,但存在超越范围调整党外关系的问题,需要在今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中予以矫正。

  • 以规划引领新时代党内法规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分类: 中共党史党建学 >> 中共党史党建学 提交时间: 2024-11-08

    摘要:党内法规建设规划是法治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推进党内法规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与具有党内法规制定权的地方党委在深厚的思想、制度和经验基础上,运用规划手段实现了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从“比较完善”到“完善”再到“高质量发展”的跨越式发展。党内法规体系建设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党内法规建设规划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的问题导向、依规治党的辩证关系等基本方法论指引。在具体路径上,以党内法规建设规划的体系性发展、精细化发展、均衡性发展、协同性发展推动党内法规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 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要素评析与路径完善

    分类: 中共党史党建学 >> 中共党史党建学 提交时间: 2024-07-11 合作期刊: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摘要:对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提高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基本要求,也是执政党强化自我监督、加强党的建设、推进依法执政的重要方式。结合《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在对影响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主要因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应通过再次界定党内规范性文件的概念,凝练审查原则,提高审查主体的层级,赋予党员申请备案审查权,设定类型化的审查标准,精化审查处理规定等方式,对影响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要素进行制度优化,通过制度优化提高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质量,助推党内法规制度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