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连环转让中的实现

    分类: 法学 >> 民商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1-01 合作期刊: 《内蒙古财经大学学报》

    摘要:《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连环转让情形下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规定不明,实质上继受了其意见稿的规定。相应规定适用于连环转让情形时存在“破坏既有民事法律关系稳定性”和“增加撒销权人负担,影响撤销权正常行使”两大问题,损害相对人和债权人的利益。连环转让情形下债权人撤销权行权制度构建,应围绕“要件简易、方式适当、效果有限”开展,充分尊重当事人自愿,既保护作为撤销权人的债权人利益,也保护各善意相对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避免不合理负担,鼓励经济活动、激发经济活力。

  • 行使的法律效果

    分类: 法学 >> 民商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7-22 合作期刊: 《财经法学》

    摘要:《民法典》第542条关于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效果的规定近年来争议颇大。根据《合同编通则解释》的最新规定,撤销权行使既可致使债务人的行为自始绝对无效,也可发挥债权人得请求相对人向债务人承担返还财产等法律后果的效力。根据我国现行强制执行规则,要使撤销权的请求力发挥一种不可替代的作用,应允许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代位受领相对人向债务人提出的给付。为与代位权制度保持适度的规范体系平衡,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可以通过《民法典》有关抵销的规定,代为受领相对人的给付而直接实现债权。当债务人为企业法人时,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效果应注意与《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管理人撤销权的衔接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