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5-31 合作期刊: 《法学研究》
摘要:备案审查制度深嵌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过程中, 不仅是重要的宪法法律监督制度, 也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着力点。从备案审查的制度设计来看, 其以维护法制统一为切入点, 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覆盖格局, 塑造出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衔接联动机制和联合审查机制, 形成了沟通协商、刚柔并济的审查工作方法, 有助于治理碎片化问题的有效解决。从备案审查的制度效能来看, 其通过形成一套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利益表达、回应反馈和公正裁决机制, 有助于将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及时有效地转化为权利主张, 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和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从备案审查的实践推进来看, 其适用差异化的审查强度, 秉持审查谦抑原则, 寓支持于监督之中, 有利于在统一的法制秩序下, 鼓励不同层级和不同类型的权力主体以立法方式推进改革发展, 夯实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根基。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0-24
摘要:国家干预市场的制度界限需要通过宪法予以明确,在基本权利和基本经济制度之间,厘定这一界限需要一种价值完备且合乎理性的方法。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在立法审查历史中形成了比例原则审查的方法论,这一路径可以适用于我国,但不同的是,比例原则审查需要以基本权利和我国的经济宪法为双重考量。我国基本经济制度蕴含了国家干预市场的三重价值目标:基本权利、完备的市场秩序以及共同富裕。虽然面临诸多限制和挑战,但比例原则作为一种目的-手段理性建构方式,对厘定国家干预的界限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基于干预的价值目标和超越基本权利保护的功能需要,改进比例原则审查方法,可使其形成一种基于经济宪法的全面审查理论,在备案审查等本土的制度实践中发挥更好的效用。
分类: 中共党史党建学 >> 中共党史党建学 提交时间: 2024-07-11 合作期刊: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摘要:对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提高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基本要求,也是执政党强化自我监督、加强党的建设、推进依法执政的重要方式。结合《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在对影响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主要因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应通过再次界定党内规范性文件的概念,凝练审查原则,提高审查主体的层级,赋予党员申请备案审查权,设定类型化的审查标准,精化审查处理规定等方式,对影响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要素进行制度优化,通过制度优化提高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质量,助推党内法规制度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