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11-04
摘要:我国教育法治体系在持续完备之时,依然存在立法供给不足、部分受教育者权利不彰、升学竞争异化等情形。“受教育权本位”立法逻辑有益于促成教育法典编纂与人权保障的良性互动,即以具象的“人”作为受益主体,聚焦受教育权的精细法条构造,在法典总则与分编中补强诸多权利要素,克服各单行法中受教育权的规则零散、功能局限、构造疏漏等问题。据此,教育法典有必要明确受教育权保护的实质性优先、利益最大化、全生命周期等原则,重构权利保障为主、教育行政权植入为辅的立法格局,祛除公民在教育法实践中的客体化倾向;有待注重受教育权要义在统分式法典结构中的周延固化与融贯表达,跨部门法规整教育法律关系、智慧教育、权利救济、法律责任条款,保证成文教育法典的体系性、自洽性与实效性而促进中国式教育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