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法学 >> 刑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0-17 合作期刊: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摘要:数据是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之一,以《数据安全法》为代表的行政法已经对数据违法行为给予足够关注,但是,刑法中关于数据犯罪的规范尚未及时更新。由此导致数据犯罪领域为追求处罚统一性,简单以行政违法性代替了刑事违法性。数据犯罪是纯粹的行政犯,数据违法行为的行刑界分需要结合纯粹行政犯的“质与量差异综合理论”来具体判断。在“质”上,要以数据犯罪的法益为核心,结合“法益关联性理论”划定罪与非罪的界限。在“量”上,要以比例原则为标准来权衡“量”的多少,辅助判断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之间的界限;同时,即使是已经纳入数据犯罪的范畴,“量的过于轻微”作为数据违法中行刑界分的重要因素,也应当作为不法层面的阻却事由。
分类: 法学 >> 刑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0-10 合作期刊: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摘要:从刑事一体化视角考察,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急剧扩张适用主要是因为,在政策落实上因片面适用“从严从重”而易突破成文法;在犯罪认定上因割裂了实质与形式要件而降低入罪门槛;在行刑界分上多以“量”为标准而阻碍了案件分流至行政处罚;在犯罪预防上因相关措施缺乏针对性而难以使民众产生抑制动机即预防效果不佳。由此,刑事一体化下的“两卡”型帮信罪治理路径,既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又要坚持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等原则,予以基于罪刑法定原则的既合理又合法的定罪处刑与刑行分流分治,积极采取多维源头治理有效遏制“两卡”型帮信行为的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