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选择的条件: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 数据交易违约可得利益的类型化研究

    分类: 法学 >> 民商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5-23 合作期刊: 《财经法学》

    摘要:根据交易的给付特征和目的,数据交易合同的基本类型可以分为以提供财产为主要内容的数据许可合同和以提供数据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数据服务合同。不同类型的数据交易合同在可得利益的认定和计算上存在差异。以提供财产为主要内容的数据许可交易主要适用市场价格法和替代交易法,当二者都难以适用时,可以考虑引入合理许可费标准。以提供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数据服务具有鲜明的定制化属性,尚不具备普遍适用市场价格法的条件,更可能的选择是以替代交易法为基础、以获利返还法为补充。数据许可和数据服务违约可得利益的酌定赔偿数额都需要注重对数据产品或服务的性质、违约金条款以及合比例性的考量。

  • “双碳”目标下的气候资源地方立法:现状省思与完善进路

    分类: 法学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4-26 合作期刊: 《阅江学刊》

    摘要:气候资源地方立法是中央立法的重要补充,是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双碳”目标、加强气象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梳理总结我国现有的气候资源地方立法,以20部省级地方立法为样本剖析发现,气候资源地方立法已取得一定成效,立法定位逐步清晰,制度框架逐渐形成,监管机制不断健全。同时,仍存在立法理念滞后、基础概念不清、同质化问题突出、重点制度有缺漏、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应适时更新立法理念、构建统一的上位法依据、积极转变立法思路以及提升地方立法质效,有效增强我国气候资源地方立法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发挥其应有的制度功能,促进气候资源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为实现“双碳”目标和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 应对数字经济的增值税法完善

    分类: 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4-10 合作期刊: 《法学家》

    摘要:我国已经进入数字经济时代,面对具有去物理化、虚拟化、移动化、碎片化、全球化等特征的数字经济交易,增值税法律制度已经面临适用上的极大挑战。总体上,为解决数字经济交易的概念界定尚不明确和周延、与传统经济交易间存在不合理的差别待遇、消费地征税原则下实施地有待明确和细化、征管措施不健全以及国际双重征税或不征税等问题,增值税法完善应当贯彻中性原则,以实现数字经济交易征税的确定性,高效、公平和简化为目标,并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应对数字经济的增值税法相协调。具体建议包括对数字经济交易统一界定并命名为销售电子化服务,统一适用6%的低税率,明确消费地征税原则并扩大适用到国内数字经济交易,对消费所在地的确定标准基于数字经济特点进行细化,对跨境数字经济交易或者取消来源地征税或者扩大适用零税率的范围,引入现代化的一站式增值税征管系统,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