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选择的条件: 国际法学
  • 新时代中国国际法学科体系的构造

    分类: 法学 >> 国际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4-29 合作期刊: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摘要:构造新时代中国国际法学科体系,既是为了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有关学科建设的指示精神,也是为了改变国际法在整个法学体系中的地位与中国世界大国的地位不相称的状况,以及弥补我国涉外法治人才严重短缺的短板。中国国际法学科体系的构造,需要进一步厘清涉外法、涉外法治、对外关系法、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以及涉外法学、国际法与法学一级学科的关系。在中国国际法学科体系构造的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是构建国际法学一级学科专业。未来中国国际法学发展的任务主要包括:弘扬国际法治理念、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法治保障,传播中国国际法观、提升中国国际法理念的国际影响力,提高运用国际法的能力以及补齐涉外法治的短板等。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推动国际法研究的理论创新,则成为今后中国国际法学者的应然使命。未来中国国际法学的发展方向涉及架设国际法与国内法沟通的桥梁、谨慎使用“涉外法学”名称,以及在国际法教育与研究中凸显中国的国际法理论与实践等。

  • 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行政执法衔接研究

    分类: 法学 >> 国际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4-19 合作期刊: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摘要: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行政执法作为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救济的两种方式,虽各自依赖公法、私法不同的救济程序,且构成要件、责任承担方式不尽一致,但在功能价值、主体范围、证据种类等方面有许多共性,二者相互衔接有利于统筹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救济机制,节约司法资源,有助于“损害者担责”原则切实实现。目前,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行政执法衔接在立法及实务中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功能相近的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行政命令型救济的关系未理顺、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行政执法二者程序衔接不顺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未统筹等。面对二者衔接工作存在的现实障碍,从理顺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行政命令型救济二者关系、程序衔接、责任统筹处理等三个方面提出解决办法,构建完善的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