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环境犯罪刑事裁判是中国特色环境资源审判体系中很重要的一环。生态环境犯罪 与其他犯罪相比,呈现出以下特征:二审案件数量较多;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相对较低;二审案件发回 重审、改判率高。从积极方面理解,生态环境刑事裁判充分发挥了审判监督职能和司法能动性,保证 定罪量刑的公平合理性。但从消极方面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具体包括:一审裁判结果争议较大,导致 刑事裁判的权威性受到冲击,二审裁判挑战刑事诉讼传统程序性价值,诉讼程序陷入公信力危机。 针对这些问题,在环境犯罪二审程序中应坚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量刑的区分化保障环境司 法的协调性;同时,通过规范环境司法鉴定意见的适用,引入隔离式量刑程序,保障一审的裁判效 果;从多角度完善生态环境刑事司法制度,提升生态环境刑事裁判的司法效率及社会效果。
[V1] | 2024-07-07 10:08:55 | PSSXiv:202407.00202V1 | 下载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