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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有所成:论“法自然”之主体及其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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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道法自然”是老子哲学中的核心论题,却因其特殊的表达句式而造成了某种诠释困境。当前学界对于“道法自然”的诠释也是众说纷纭。通过综合运用文字语词训诂、文本结构分析、文法修辞解析等方法深入研究《老子》文本,可知老子所言是“人法自然”而非“道法自然”,并以此教诫人君效法“自然”而成就王者之“大”。人君方是“法自然”之实质主体,人君所法之“自然”乃是贯通于地、天、道之中的根本原则。人君效法“自然”既要使自身自主自治而排除外在力量的干预,又要任百姓自生自化而消解内在意志的造作,如此才能使天下乐推不厌、欣然归往,从而成就王者之“大”,成为堪与“道”“天”“地”并立的域中之“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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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 2024-07-08 21:15:52 PSSXiv:202407.00331V1 下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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