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价值理念依托与实践行动导向,农村人居环境政策在多个维度上体现出突 出的社会政策蕴涵。首先是治理主体维度的“社会性”,即在政府、市场、社会框架下,由政府主导,村集体组织,企 业、社会组织、村民对农村人居环境主动参与的治理过程。此外,通过农村人居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三生”治理 内容的“生活性”维度直接体现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社会政策蕴涵,并在此基础之上,将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政策 划分为萌芽、初创和形成等不同历史阶段,较为全面地分析了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政策的演进特点和历史性评价。 同时,揭示出中国农村人居环境政策由“运动式”治理到“常态式”治理,推动主体由地方实践探索向中央主抓、央地 协动,治理主体从单一转向多元,以及技术治理与社会治理密切结合的路径转向。
[V1] | 2024-07-28 13:40:21 | PSSXiv:202408.00307V1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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