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税收法定原则若要落实到位,必须准确把握税收法定原则的“质”与“量”。目前,各方对税收法定原则的“质”即内涵已经达成高度共识,但对税收法定原则的“量”即强度尚存较大争议。从税收立法的“公—公”维度和涉税契约的“公—私”维度考察税收法定原则的强度,可知其并非全有全无或非此即彼的状态,而是一种从刚性法定到弹性法定渐变的状态。对税收法定原则“量”的如此把握,将有利于税收法定原则的精细化落实。
[V1] | 2024-08-27 14:36:04 | PSSXiv:202408.01481V1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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