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国的国家安全,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建设实践上,其核心内涵或目标应该是使该国最主要政治决策力量具有决策上的自主性,这种自主性构成了国家自主性的主要内涵。从理论上讲,这种决策自主性,不仅体现在对国内事务上,也体现在对国外事务上,主要指该国的最主要决策力量(不完全等同于现任执政者)所具有的可以作出让本国家或民族得以长期存续和发展而不被内外力量打断的英明决策的能力,其暗含的基础性条件是该国的最主要决策力量在制度上、物质上或合法性上得到了一定的支持或支撑。从实践上讲,对当代遭受外来经济制裁的国家进行案例研究可以发现,同等条件下,被制裁国家的决策自主性能力,往往是影响经济制裁效果,进而影响该国国家安全建设成效的决定因素,这在与发展核武器相关的经济制裁案例中体现得尤为明显。能否在政治制度上得到持续的和更高的支持,并满足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和获取合法性上民众的普遍支持,将决定一国国家自主性能力的高低,进而决定该国的国家安全成效的多寡。该研究对于广大发展中世界的国家安全建设具有较大和普遍的启示价值。
[V1] | 2024-08-27 15:40:16 | PSSXiv:202409.00735V1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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