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代漕运体制可以看作是一个“以漕为先”的水权分配机制。作为水权分配的关节,运河闸坝的修建以及运营面临着带有区域性的官民水权矛盾。在水源较为紧张的地区,政府以解决灌运矛盾为导向,在“悉听民便”的政治话语框架之内进行官民关系的协调,而在水源较为丰沛的地区,朝廷对运河闸坝的收费行为进行干预,以货币利益为导向实现区域内部的社会动员。这两种导向机制实质上是带有经济成本以及社会成本解决为目的的行政互动。闸坝修建以及运营模式区域之间略有区别,这体现出了清廷在理漕方面的功能性布局,说明了清代运河制度文化的特质,对当代的运河文化区域协同发展机制建设提供了历史镜鉴。
[V1] | 2024-10-26 12:05:00 | PSSXiv:202410.02355V1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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