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研究旨在说明在当代网络化、数据化、智能化,“三化”的时代背景下,科技发展贯穿各个领域,法学领域所触及不到的其它领域,于当下而言俨然没有显著的界限之分,正如本研究所指的类器官智能,纵观智能科技乃至于“三化”的发展,其无疑对于当代的经济与法律都造成了不小的影响。本研究以类器官智能为例,分析了现有法律研究、制度设计与智能技术的发展仍然具有一定的隔阂,本研究指出,在当前的科技发展下,传统法律的包容度仍然与其有所差距,惯性地加之以限缩、否定,惟经济法治之驱动,即提高包容,予以肯定下,作为新质生产力的类器官智能亦或是其它智能技术才能稳定发展与开创,新质生产力的提出才具有实质的效用。
[V1] | 2024-10-31 18:22:39 | PSSXiv:202411.00059V1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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