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数据商业化利用:市场价值、竞争理路与法治化促进

    分类: 法学 >> 经济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9-29 合作期刊: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摘要:公共数据兼具社会公共属性和市场商业价值,是优质生产要素,其商业化利用涵盖开放、开发、流通等多个环节。在实现数字权力向数字资产转化的场景中,公共数据商业化利用需统筹安全与发展、归集与共享、管制与流通等多个维度和价值。当前,我国公共数据范围界定未明确,相关主体面临不愿、不会、不敢开放,还存在无序失序利用的问题。基于此,结合公共数据特征,科学界定公共数据范围,借助《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次修订的契机,扩展“商业数据”条款为“数据商业化利用”条款,以数据行为为基础,将公共数据纳入数据商业化利用范畴,构建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基础的公共数据商业化利用规则体系。在保障高水平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公共数据商业化流通使用。

  • 结果导向的法律解释及其控制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07-29 合作期刊: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以价值评价的正当化为核心任务的法教义学,在法律解释问题上已经走出了客观主义的理论陷阱。 在结果导向的立场下,法律解释的过程不再是探究真实立法意图或客观文本含义的过程,而是根据法律功能来寻 求妥当解释方案的过程。基于弱后果主义的理论立场,后果考量限定于法意模糊、规范冲突等实践场景中,并受到 目的论思维的严格约束。为了防范后果考量可能带来的越法裁判风险,应立足司法克制主义的立场,明确结果导 向法律解释的操作规则。

  • 声誉罚的梯度构造

    分类: 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4-10 合作期刊: 《法学家》

    摘要:声誉罚是行政主体通过对外披露相对人违法行为来贬损其名誉以达到惩戒目标的处罚种类。基于行政主体在污名与负面信息扩散等方面主动作用程度的差异,声誉罚有可能渐次作用于相对人的精神、名誉.财产和资格。声誉罚梯度自下而上共三个层级,分别是以客观披露与克制批评为核心的单一式声誉罚、高度汇聚违法信息或广泛扩展披露渠道的集合式声誉罚、将负面评价加诸行为人而非违法行为的标签式声誉罚。为确保处罚决定的合法性,行政主体应当优先选择更为温和的声誉罚形式。为兼顾过罚相当与合理威慑目标,行政主体须将违法者和违法行为的异质性纳入裁量因素,并将欺骗类、侵犯他人信息和名誉权益的违法行为与更加严厉的声誉罚形式相匹配。

  • CPTPP框架下新西兰2022年《植物品种权法》评析及启示

    分类: 法学 >> 国际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1-01 合作期刊: 《世界农业》

    摘要:在 «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框架下,根据国际贸易拓展与规则制定、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保护的需要,新西兰于2022年修订 «植物品种权法»并于2023年正式生效.其核心主张主要包括:扩大品种权保护范围、建立毛利植物品种委员会、完善强制许可制度以及明晰过渡性衔接规定.该法在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 (UPOV)1991文本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了保护遗传资源相关传统知识和促进育种创新成果流动等多重价值,较好对接了 CPTPP 的有关规定.中国已启动加入 CPTPP程序,并着手修订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履行协定规定的义务,但仍存在完善空间.借鉴新西兰的实践经验,中国可从整合利用国际技术资源、完善品种权申请费用和强制交叉许可规定、健全繁殖材料获取机制与农民品种保护制度三方面进一步优化相关规定,在提升中国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同时,实现国内规则与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的良性对接,为推动种业国际交流合作、促进种业振兴提供制度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