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应用经济学 >> 金融学 分类: 法学 >> 经济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1-05
摘要:场外配资涉及多个领域,其法律性质复杂,致使现行取缔工作面临诸多挑战。目前,场外配资的金融监管效能不足,监管精细化程度不足,可能导致场外配资规模化隐匿,增加监管难度。并且在多头监管模式下,存在监管协调不足,效能低下的问题。金融司法层面,裁判标准尚不明确,场外配资合同效力认定存在争议。为防范金融风险,需秉持金融稳定的取向,优化金融监管和司法规制路径。需在监管层面建立风险评级制度,明确监管主体的责任。制定并实施正式的差异化监管规范,有序开展场外配资取缔活动。司法层面则应分类明确合同效力,高风险以及新增的业务合同均属于无效合同,在原则上不否认中低风险合同效力,综合考量《深圳指引》《合同编解释》的规定对法律后果做出合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