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算法产业促进与治理法(建议稿)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06-27 合作期刊: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算法是人工智能乃至智能化的核心技术,与算力、数据一起被称为智能时代或数字经济的“三驾马车”。算法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算法黑箱、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算法合谋垄断、算法奴役、“信息茧房”等新型社会问题。我国关于算法的立法规定散见于《电子商务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之中,缺乏系统性和协调性,且对诸多问题未作规定。我国宜对算法产业促进与安全监管等进行专门立法,立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算法产业促进、算法安全监管、算法企业的权利与义务、算法救济、法律责任、附则等。本建议稿以算法安全与发展的平衡协调为基本理念,着眼于算法产业生态建设和系统治理,建立算法安全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一体化监管体系,按照算法的应用场景、安全风险、社会影响等因素建立算法分类分级管理制度; 确立监管沙盒、算法安全检测评估与认证、算法审计、算法公平性验证、算法追溯、算法终结、算法问责、算法救济、算法合规等安全保障机制,实时分析算法技术与应用的安全风险并动态采取预警和处置措施; 针对算法黑箱等具体问题采用可信解释等解决方案,确保算法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可靠性; 在规范算法研发与应用活动的同时引入产业政策扶持、容错免责及技术局限免责等鼓励创新的措施,推进算法在经济社会领域的深度融合与应用,以保护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探索并推动科学立法以维护算法公平与正义。

  •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分类: 理论经济学 >> 政治经济学 提交时间: 2024-09-24 合作期刊: 《政治经济学评论》

    摘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为新时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实践指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更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形成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方案,但在基础研究、企业创新、成果转化、要素配置、科技评价、科研诚信、创新政策等环节和领域,还存在诸多体制机制上的堵点卡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全面深化以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企业主导产学研融合机制、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创新要素配置机制等为重点的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形成与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形成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