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0-31 合作期刊: 《海南开放大学学报》
摘要: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目前正处于蓬勃发展时期,但其在训练数据收集和处理时,潜在的合规、泄露和偏见等风险时刻威胁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健康发展、扰乱社会秩序,成为生成式人工智能治理必须解决的问题。我国目前对生成式人工智能训练数据风险治理既有政策支持,又有法律保障。在这些基础上,行政机关可以建立生成式人工智能基础模型信息库,预防训练数据合规风险;也可以开发、使用合成数据,扩大训练数据来源,规避训练数据泄露风险;还可以通过适当细化训练数据审核制度和逐步实施生成式人工智能企业数据信用制度的方式,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训练数据使用行为,降低风险发生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