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哲学 >> 中国哲学 分类: 法学 >> 法律史 提交时间: 2024-11-06 合作期刊: 《管子学刊》
摘要:与三晋法家相比,齐法家比较开明和温和,原因主要在于齐文化对近邻邹鲁之地儒家文化的接受,这也是作为法家主流的三晋法家在齐地难以施行的主要原因。 但三晋法家在齐地也有一定的影响力,《管子》中法家篇章呈现出来的复杂情况就是证明。 根据三晋法家影响的不同程度,可以把《管子》齐法家篇章分为三种不同类型。 齐法家思想是齐鲁地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先秦法家思想的重要内容。 齐法家深受儒家的影响,这不仅是因为地缘因素,也是因为齐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更容易吸纳儒家思想。 从思想发展的角度来看,齐法家并不排斥儒家。 也许法治的真谛并不是惩罚和畏惧,而是正义和宽容,这是齐法家带给我们的启示。 法家对“法”的论述及实践,推动了中国古代法律的发展,子产铸刑鼎在中国法律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但是法家的法理论有着过度推崇、维护权力及对社会治理的复杂性估计不足的缺陷,造成秦的暴政,使秦帝国不足十六年而亡。 法家的“法治”虽然在某些形式上与现代法治相似,但在本质上却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