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慧”背景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方向与路径

    分类: 信息资源管理 >> 档案学 提交时间: 2024-07-18 合作期刊: 《档案与建设》

    摘要:文章以“智慧法院”建设为背景,从基本概念、面临挑战、政策要求三大方面分析了法 院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背景,基于法院档案信息化建设具有助力提升审判质量与效率、倒逼审判 工作流程规范化、提升诉讼档案服务社会的高效性与便捷性等多项意义,可以通过系统衔接、环境设 施完善、资源挖掘、安全保障、多方联动五条路径,为智慧法院背景下档案信息化建设提供参考,以 达到法院档案开发与利用的目的,助力法院业务开展与司法体系建设。

  • “不当逮捕”的数字检察监督转型

    分类: 法学 >> 诉讼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0-12 合作期刊: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摘要: 法院“不当逮捕”是审判机关没有严格遵循逮捕要件而实施的逮捕,其不仅侵害被告人的程序性利益,还影响法官的中立性,可能给刑事诉讼结构带来毁灭性的冲击。传统以个案为基础的被动检察监督模式局限于卷宗审查、人工审查,对法院“不当逮捕”实施监督面临线索发现难、“不当”认定难、监督质效不突出等诸多瓶颈。为此,只有推动检察监督模式数字化转型,在法检之间建立一体化逮捕审查平台,探索建立法院“不当逮捕”智能算法模型并构建溯源监督机制,才能从个别、偶发、被动监督转变为全面、系统、能动监督,全面提升法院“不当逮捕”检察监督的效力。

  • ChatGPT赋能智慧建设:机遇、挑战和规制

    分类: 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7-02 合作期刊: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ChatGPT类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海量的数据、优质的算法与强大的算力支撑下能够实现多项技术赋能。但ChatGPT类生成式人工智能是否能够适用到智慧司法领域,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将其嵌入,尤其是该项技术在赋能智慧法院建设过程中的边界如何,这对于深层次建设智慧法院具有重要的前提性意义。ChatGPT类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通过审判活动的智能化运用,可促进可视正义的实现;通过诉讼服务的可及性,可实现司法为民理念;通过公平与效率的动态平衡,可实现能动司法目标。然而,ChatGPT类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带来上述诸多技术红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新的风险,具体可以划分为由数据“幻觉性”引发的一般风险、由技术垄断性导致的重要风险以及由数据不可控产生的核心风险。对这些风险,应根据不同的风险特征采取相应的规制路径:可以通过对训练数据库的标准化构建以实现数据的“幻觉性” 规制,通过辅助性原则的引入而实现技术规制,通过对服务提供者科加义务以实现对数据不可控的数据规制。即运用数据“幻觉性”规制、技术规制与数据规制,实现对ChatGPT类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嵌入的一般风险、重要风险与核心风险的防范,以期完成ChatGPT类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嵌入智慧法庭建设的风险最小化与技术赋能最大化,最终实现该项技术高质量赋能智慧法院建设。

  • 再论受教育权——基于“理由束”方法论的分析视角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8-27 合作期刊: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对于“何为受教育权”这一问题,既有的受教育权方法论并未提供有效的应答策略。描述性方法论界定的受教育权概念缺少区分性和普遍性特征,评价性方法论因无力解决并不稳定的教育价值立场问题而使得受教育权概念陷入正当性“陷阱”。对此,在理由论的基础上,受教育权可被视为依附于一束理由的“要求”。在该“理由束”中,结合欧洲人权法院相关判决,受教育者的自我实现是初级内在理由,平等接受教育为次级内在理由,而包括国家干预在内的其他理由则构成外在理由;受教育权的初级和次级内在理由属于立法范畴的理由,又因无法在立法上穷尽外在理由,所以外在理由被分配至司法范畴。

  • 论数字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07-26 合作期刊: 《法学研究》

    摘要:作为数字中国总体战略的一部分, 数字法院建设以“ 公正与效率”为核心命题, 秉持数字赋能、数字正义和以人为本的数字法治理念, 构成司法领域的重塑性变革。数字法院建设是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 司法为民理念与科技创新精神在数字中国战略实施中的有机结合。不同于传统的法院信息化建设、智慧法院建设, 数字法院建设是法院工作从根本上实现高质量发展、迈入现代化的方法路径, 其依托大数据手段建立覆盖审判执行各领域的数字场景模型, 对内实现不间断的质量评查和风险预警, 对外升级诉讼服务、参与社会治理, 推动实现了法院工作理念、业务流程、组织架构和治理方式的再造。数字法院建设主要从数助办案、数助监督、数助便民、数助治理、数助政务五个方面展开, 遵循“数据解构—模型构建—嵌入运行”的开发路径, 自下而上地形成场景驱动的业务应用体系。无论数字法院建设到何种阶段, 都必须遵循三项原则:坚持法官主体地位不变、加强司法数据的安全保障、确保模型算法可靠。

  • 智慧背景下刑事在线诉讼证据规则的发展面向

    分类: 法学 >> 诉讼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7-03

    摘要:在线诉讼作为互联网技术与司法审判深度耦合的最新产物,是数字司法时代实现智慧法院建设的必经之路。从司法定位层面,刑事在线诉讼并非对传统线下诉讼的补充,而具有独立的司法价值。从基本模式角度,在线诉讼主要包括在线同步诉讼和在线异步诉讼两种模式。因刑事在线诉讼证据的配套审查判断规则有待建构,现有的司法实践中实然存在着诸如电子证据真实性缺乏保障、电子证据与传统证据规则之间固有冲突难以消弭以及证人在线作证机制有待调整等现实问题。未来立法须以《在线诉讼规则》为基石,构建电子证据真实性保障机制,重塑刑事诉讼传统证据规则之内涵,健全在线诉讼被告人质证权保障机制以及构建统一的证人在线作证规则。

  • 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司法判决文本推理研究

    分类: 信息资源管理 >> 情报学 提交时间: 2024-09-29

    摘要:构建司法判决预测模型,有助于优化类案检索与类案推荐的效果,从而提高审判质效,支撑智慧法院的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建设。该文结合法律领域特点进行知识表征与推理,从判决书中提取关键事实信息、地域信息和裁判理由的文本潜在结构,构建法律主题与文本潜在结构之间的映射关系,进一步地构建了司法判决预测模型。该模型可用于类案检索、类案推荐,支撑智慧法院的具体功能设计。实证结果表明:该模型在测试集上的AUC值比基线模型提升了2.0%以上;提高了判决的可解释性;并揭示了彩礼返还案件的地域差异性。 研究验证了模型的预测准确性及可解释性,为类案检索与推荐提供了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