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法学 >> 刑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9-24 合作期刊: 《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CPTPP在数字版权的刑事保护方面做出了高水平的示范,对数字版权犯罪保护客体进行大幅度扩容,在新型数字版权侵权行为犯罪化方面进展超前,删除数字版权侵权犯罪中的获利目的要件,降低了数字版权侵权犯罪入罪门槛。为对接 CPTPP,我国数字版权刑事保护要转向精细化分类保护模式,转向直接保护与间接保护模式相结合模式,转向以事前预防为主、事后惩治为辅的全新模式。为达到 CPTPP数字版权刑事保护的高标准,我国应通过设置空白罪状的方式进一步扩大数字版权侵权犯罪圈,建立与数字平台的协同合作机制,提高数字版权犯罪线索移送与数字证据获取的效率,遵守罪刑相适应原则精准赋刑,实现罪刑对称与罪刑均衡,释放刑法的数字版权保护效能,为后续加入 CPTPP谈判提供刑法领域数字版权保护改革具体清单,为数字版权侵权犯罪这一全球性犯罪的治理提供高质量的“中国方案”。
分类: 法学 >> 国际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1-01 合作期刊: 《世界农业》
摘要:在 «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框架下,根据国际贸易拓展与规则制定、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保护的需要,新西兰于2022年修订 «植物品种权法»并于2023年正式生效.其核心主张主要包括:扩大品种权保护范围、建立毛利植物品种委员会、完善强制许可制度以及明晰过渡性衔接规定.该法在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 (UPOV)1991文本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了保护遗传资源相关传统知识和促进育种创新成果流动等多重价值,较好对接了 CPTPP 的有关规定.中国已启动加入 CPTPP程序,并着手修订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履行协定规定的义务,但仍存在完善空间.借鉴新西兰的实践经验,中国可从整合利用国际技术资源、完善品种权申请费用和强制交叉许可规定、健全繁殖材料获取机制与农民品种保护制度三方面进一步优化相关规定,在提升中国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同时,实现国内规则与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的良性对接,为推动种业国际交流合作、促进种业振兴提供制度支持.
分类: 法学 >> 国际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9-04
摘要:关于跨境数据传输的全球性国际规则尚未确立,目前仅有部分区域性条约和软法对其作出规定,其中以FTA和数字经济协定为中心的经贸协定占据着重要地位。而这些FTA和数字经济协定对跨境数据传输的规定也不尽相同,大体已经形成了美国、欧盟及中国模式,三大模式各具特色,比如,美国模式注重跨境数据传输自由,欧盟模式强调个人数据保护,中国模式关注国家安全。而这些模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FTA网络的不断交织,上述三种模式也呈现出一定程度的协调。在这一进程中,新加坡、新西兰、日本、韩国等国家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已经正式申请加入DEPA和CPTPP,而这些协定中的跨境数据传输规定与我国模式有存在较大差异。在我国形成的各种数据出境模式中,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要求最为严厉,其在我国的DEPA和CPTPP加入谈判中将会面临重大挑战。在此背景下,结合国际和外国的立法,重新审视我国的个人信息跨境传输规则及立场非常的必要。
分类: 应用经济学 >> 国际贸易学 提交时间: 2024-10-16
摘要:本文通过理论分析区域贸易协定对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及实证分析RCEP与CPTPP对我国技术型产业的影响,研究发现:(1)区域贸易协定的内容与框架会在区域价值链重构、双循环战略提质升级、供给侧改革和需求侧管理三个方面对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产生积极影响。(2)区域贸易协定自身存在内部结构性风险、外部竞争性风险、技术创新与产业结构调整风险,这些风险会对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挑战。(3)我国加入区域性贸易协定会使GDP与福利水平得到提升。(4)加入区域贸易协定会对中国中低技术型产业、高技术型产业产出产生轻微的负面冲击。(5)加入区域贸易协定有利于我国技术型产业贸易额增长。(6)加入区域贸易协定会增强我国与协定成员国在技术型产业上的贸易联系,并发挥我国技术型产业的相对优势。因此,我国应积极参加区域贸易协定谈判,掌握经济发展主动权;面对区域贸易协定对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技术型产业造成的负面影响,我国与其他成员国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进行技术创新合作;在参与区域贸易协定中以落实RCEP为主、参与CPTPP为辅的策略。
分类: 应用经济学 >> 国际贸易学 提交时间: 2024-10-16 合作期刊: 《中国商论》
摘要:中国申请加入的《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主张对数据本地化进行限制以保证跨境数据的自由流通,而中国目前施行数据本地化政策以保护数据安全,这意味着中国加入CPTPP面临着一系列挑战。CPTPP安全例外条款能够为网络安全措施提供依据,但缔约国对“基本安全利益”的高度自裁权也使得条款的援引可能产生负面影响。基于此,中国应审慎适用安全例外条款,不断推动国内法与CPTPP对接,以协调好数字贸易自由化与国家安全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