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转型背景下,监督下乡不断重塑基层治理的实践样态。伴随监督体系的层级扩大,监督的泛化、精细化以及问责强化,基于考核、督查与问责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高度强化,导致乡镇治理陷入“责能失衡”困境。为此,乡镇依托“分责”机制,也即通过党政统合的总体责任配置、行政包干的横向责任压实以及监督下沉的纵向责任下移,展开对此困境的应对实践治理。乡镇的分责实践塑造了以“分责秩序”为核心的乡村治理秩序,“分责秩序”的生成本质上是乡镇在监督问责的压力型体制下积极避责的结果。在此分责秩序下乡村组成紧密的“责任共同体”,其区别于分利秩序所塑造的乡村利益共同体,成为新型乡村关系形态。乡村责任共同体相对有效地应对高压问责的多中心工作,但也造成了乡镇体制过热与村级组织行政化等意外后果。
[V1] | 2024-06-28 15:07:47 | PSSXiv:202407.00172V1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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