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义务的增设,标志着平台成为治理网络暴力的“超级责任体”。洞悉网络暴力信息在平台环境中生成、扩散、异化的内在规律,成为理解数字时代网络暴力法律规制转型的关键。引入传播学的数字媒介理论,可以发现网络暴力信息并非由“乌合之众”自发聚集而成,而是在平台鼓励偏激言论、放大极端情绪、助推舆论集群的媒介不公环境下滋生的。搭建优化内容质量、鼓励理性讨论、提供被害救济的媒介正义秩序,成为平台履行网络暴力信息治理义务的独特内涵。平台应在事前预警环节设置与自身内容生态相适配的内容监测机制,实时感知网络暴力信息风险;在事中处置环节搭建健康引导网络舆情走向的议程框架,有效阻断网络暴力信息扩散;在被害保护环节配置具备及时响应能力的技术反制措施,防止被害人遭受网络暴力信息的舆论宰制。
[V1] | 2024-08-27 11:19:27 | PSSXiv:202408.01429V1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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