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微腐败治理深受基层政府行为影响,在历时性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制度实践。在效率目标的作用下,条块关系呈现出“条弱块强”,基层政府塑造了庇护型权力结构,造成了农村微腐败治理的制度失灵;在合规目标的作用下,条块关系呈现出“条强块弱”,基层政府塑造了制衡型权力结构,实现了农村微腐败治理的制度效能;随着“顶格管理”理念的蔓延,村级权力制衡日益超出了实践限度,带来了农村微腐败治理的制度内卷困境。因此,农村微腐败治理需要合理设置村级权力运行的制度空间,处理好国家自主性与村庄自主性的关系,解决好村级组织与村民的制衡关系,协调好资源下乡与监督下乡的关系。
[V1] | 2024-09-13 11:16:20 | PSSXiv:202409.01861V1 | 下载全文 |
1. 儿童照料费用对女性劳动参与决策的影响研究 | 2024-10-23 |
2. 数字赋能推动政府治理效能提升 | 2024-10-23 |
3. 期望一致与技术接受:公众对政务数字人接纳意愿研究 | 2024-10-22 |
4. 加强技术标准化与知识产权保护 保障科技创新成果 | 2024-10-21 |
5. 国家政权建设进程中乡镇政府负担的生成逻辑——基于中部地区石镇的案例研究 | 2024-10-21 |